你好,可以的啊,这个是你单位赠送的吗?
昌盛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公司发生下列业务:(1)20×1年12月1日,与A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昌盛公司为A公司建造安装一部电梯,合同价款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合同规定,昌盛公司在合同签订5日内预付商品价款(不含增值税)的30%,其余价款将在昌盛公司将商品运抵A公司并安装检验合格后支付。昌盛公司于20×1年12月5日收到A公司预付的价款180万元,并将商品运抵A公司。至20×1年12月31日,估计完成安装任务的50%,预计于20×2年1月31日全部安装完成。该电梯的实际成本为380万元。(2)20×1年12月10日,销售给B公司一台设备,销售价款(不含增值税)为30万元,昌盛公司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与B公司,B公司已开出不带息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3个月。由于B公司车间内放置该项新设备的场地尚未确定,经昌盛公司同意,设备待20×2年1月20日在予提货。该设备的实际成本为16万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昌盛公司有关的会计分录。
1.甲企业2019年9月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台设备,不含税价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13%。同时甲企业承诺安装调试设备,安装费用不含税价100万元。合同约定,在安装调试验收后双方结算价款,开具专用发票。假定销售设备和安装服务是两项履约义务。 2.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800元/件,该商品实际成本520元件,增值税率13%。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80 000元,增值税10400元。乙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92 000元,增值税为 11960元。约定乙企业可以将没有代销出去的商品退回甲公司。 要求:编制甲企业和乙企业代销业务的会计分录。
2017年1月,企业销售大型专用设备,合同条款:订立合同时收取货款的30%定金,并在收到定金时按照设备全款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半年后2017年7月份设备交付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并收到设备价款的60%,剩下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两年后没有质量问题客户才付清余款。到现在2020年底,设备使用良好,客户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清10%的质量保证金,市场部评估收回质量保证金的可能性已经极底,应该如何账务处理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公司这样的客户比较偏多,在订立合同时就预估有极大的风险收不到最后的10%的质量保证金,可以一直不确认这10%的收入吗?
3.甲公司2×18年12月发生的与收入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18年12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并安装合同,合同期限2个月,交易价格270万元。合同约定,当甲公司履约完毕时,才能从乙公司收取全部合同金额,甲公司对设备质量和安装质量承担责任。该设备单独售价200万元,安装劳务单独售价100万元。2×18年12月5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70万元从丙公司购入并取得该设备的控制权,于当日按合同约定直接运抵乙公司指定地点并安装,乙公司对其验收并取得控制权,此时甲公司向客户乙销售设备履约义务已完成。资料二,至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实际发生安装费用48万元(均系甲公司员工薪酬),估计还将发生安装费用32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设备安装劳务属于一个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因素。要求:判断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设备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说明理由。(2)计算甲公司将交易价格分摊到设备销售与安装的金额。(3)编制2×18年12月5日甲公司销售设备时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4)编制甲公司2×1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成本。2020年11月份,甲公司发生与销售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1)5日,乙公司销售M商品4000件,不含税单价为500元,单位成本为300元,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由于批量销售,承诺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16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购货款项。(2)18日,与辆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向其销售A、B两台自产设备,合同总价款为8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4000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A设备的单独售价为400000元,成本为200000元,B设备的单独售价为600000元,成本为440000元。(3)20日,收到10月份已确认销售收入但因质量问题被退回的500件M商品,该商品不含税单价为500元,单位成本为300元。甲公司同意退货,当日办妥了相关手续,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该批商品在销售时买方未享受商业折扣。(4)30日,销售材料--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34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批材料的成本为150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
请问销售药品给某某学校医务室,开的销售单名称是A学校医务室,但是对方要求发票抬头开A学校,这样开发票合法吗?会有税务风险吗?
开了两张电子发票,一张能在电子税务局看到,一张电子税务局找不到,什么原因
老师,1、我们公司跟兼职主播签订直播销售服务的合同,主播有自己的个体户,会开票给公司,主播需要开个体户的对公户吗?还是说我们公司直接把款打给主播的私人账户就可以
老师,上一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间是2022年1月到2025年2月,是一个经责审计,他们查出了很多问题,我们所的审计期间是2023年6月30日到2025年6月30日,这样查账期间是重合的,我们9月8日进场,我们只需要对上一任会计师事务所查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看是否整改,整改了这次就不算问题了,没有整改让他们写情况说明,这样是不是形成闭环好给被审计单位上级汇报?
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毕达到使用状态,但是未投入使用,请问折旧放到制造费用-折旧费?是否合理?怎么处理会比较好?
今年通过初级考试,今年需要继续教育吗
怎么看一个企业的暂估?之前分别是其他的两个人做账,不好问到,我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看到
企业之间的借款可以抵扣吗
老师,这个31200不应该是销项吗?这什么放在进项里面抵扣。
从股东哪转让股份,100万折价78万,花200万抵原值是多少?
名义上属于,但是我想着体现在合同里面,说是哪个设备的配套设施,这样是不是可以避免掉视同销售的环节,不用再去单独确认这台电脑的收入,直接把这台电脑入项目成本。
你好,那你需要在原合同里面写上,不能单独赠送,单独赠送需要视同销售。
补充协议注明可以吗?不注明赠送字样,注明配套设备
可以的,但是你开发票的时候需要开折扣
发票已经开具了,这个注明配套设备开统称这样行么?
你好,这种有风险的。
最好的方法就是修改原合同吗?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而且你的发票也得重新修改。
但是我的合同上面的那些设备是一个总称,下面有很多小子目设备名称,我修改的话发票怎么修改,发票也是开总称
那你这些小的设备组成了一个整体还是怎么了?
是整体使用还是分开使用?
就是小设备组成一个整体,比如合同上的B超机,但是没有配置电脑所以无法使用,就给客户配置上电脑让客户可以整体使用
那就分开来开得开明细
但是发票是按照整体开的,并没有按照明细开具
那你现在的问题呢。
我就是想问我这样起补充协议补充小设备,能否避开视同销售这个问题。
项目是已经完成了的,我补充协议签订日期在开票日期前。
不建议补充协议,在合同里面直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