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相关规定如下: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接了一个林草局的草原改良的活,主要就是用农业拖拉机播种机,播种草种。因为活有点多,我们公司自己的人手不够,我们又雇佣了一部分连人带机器,请问这样子我们还能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新办企业再网上如何设置申报个税的密码,自然人扣缴端
老师你好!一般纳税人,把厂房对外出租,税率是多少
发票直接开工艺品可以吗?
老师,小规模开出去的专票, 分录是不是,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是不是这样啊?
老师,手机在哪可以实训操作
老师您好,满多大年龄可以注册营业执照啊
老师,我们公司用别人的公司中标,账务怎么处理,我公司为实际做项目的,那么成本应该开在哪个公司,后期的收入会打在中标的公司,那我们公司怎么拿到这笔收入
研发费用怎么归集才不会出错?
老师,请问留抵税放在哪个会计科目
问题是复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除外。违反法定程序为什么要以共同作为被告呢?
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也就是常说的“谁 行为,谁被告”。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也是“谁行为,谁被告”原则的延伸,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实际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最终产生影响的行政行为是复议机关作出的,相应的责任也自然要由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承担,而不能要求原行政机关对它没做过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