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条件应当是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虽然在理论上有“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的规定,但是,该表述只是表明对于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行为视为条件已成就,而非指该事实本身为“确定发生的事实”。因此,C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民法典》第129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下列关于该规定中的“事实行为”特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事实行为仅在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B.事实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C.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事实行为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发生,亦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变更或者消灭 E.事实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民事法律事实 答案解析 : 选项BE: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 问题:选项A不理解麻烦老师举例一下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代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代理人可以以被代理人或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C.代理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解析 : 选项A: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问题:独立的?选项B想表达什么,不是代理人已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吗?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代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代理人可以以被代理人或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C.代理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解析 : 选项A: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请认真回答问题,不要瞎答:独立的?选项B想表达什么,不是代理人已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吗?
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机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必须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 B.必须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管辖 C.必须由违法行为人住所地的海关管辖 D.可以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管辖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管辖 问题:D选项在课程讲义里面没有,这个原文是在哪里?哪个法条
《民法典》第129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下列关于该规定中的“事实行为”特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事实行为仅在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B.事实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C.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事实行为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发生,亦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变更或者消灭 E.事实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答案】ACD 【解析】选项BE: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 问题:A.事实行为仅在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老师为什么事实行为也要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它不就是一事实吗? 比如某食品过期了
我给团体员工打了10000 退了6000 那么这样的分录我是这样写的贷应付职工10000 贷银行10000 退回来的是借银行6000 贷应付6000 请问现在现金流量表我该这么填写
各位老师大家好,工资薪金这一块,现在税法是看个税系统吗,不是还有一个比例吗,那个是安收入还是安什么作为比例算的,就是符合税法的老师指点一下
老师,银行手续费没有发票,调增,在那个表调?
老师以前的会计证到期了忘了续怎么弄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9 号附件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人力资源服务税目注释中已剔除“劳动力外包” 相关内容。 我们公司有劳务外包的业务 之前一直开的是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服务费 现在是不是不能这样开票了啊?
老师,员工通过诉讼得到的劳动赔偿金,单位是做工资费用还是做营业外支出?
给员工打工资卡号错了 退回来又打了一次那么分录这么写 和现金流量表这么写
老师,我4月分开的发票,5月分可以冲红吗
老师,公司社保个人部分单位承担了,做到了管理费用,做年报把这部分金额调增,应该填到那张表上
你好老师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小规模纳税人员工工资是4000元一个月报个税申报税务局每个季度需要交工会经费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