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罚款本金、税款本金、行政性收费本金不适用执行和解的减免规定。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本金部分是国家应得的利益是必须缴纳的,像偷逃的税款,本金是必须补齐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看表现能减轻的

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说法错误的有( )。 A.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中止执行 B.公民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遗产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止执行 C.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D.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E.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补偿 正确答案 : A,B,E 问题:D选项滞纳金不是不能减免吗?
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在强制执行阶段,罚款本金、税款本金、行政性收费本金不适用执行和解的减免规定 B.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采取可以通知到当事人的方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C.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在情况紧急下可以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 D.行政机关可以对生产企业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问:在强制执行阶段,罚款本金、税款本金、行政性收费本金不适用执行和解的减免规定 这里的罚款本就不是可以“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B.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C.除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D.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 C 答案解析 : 选项C: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选项C:解释很模糊啊???
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 B.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C.行政性收费本金适用执行和解的减免规定 D.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依法强制拆除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 答案解析 : (1)选项B: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2)选项C:罚款本金、税款本金、行政性收费本金不适用执行和解的减免规定;(3)选项D: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供的材料的有( )。 A.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但不需注明日期B.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C.当事人的意见D.行政机关催告情况E.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正确答案 : B,C,D,E 问题:C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供的材料的有 当事人的意见不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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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何理解A选项,请具体举例说明?
请具体举例说明
2021年3月,浙江省某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开展的行政处罚中罚款及加处罚款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县法院与部分行政机关在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过程中,通过互致结案函等方式违法减免罚款本金。经调查查明:2014以来该县法院先后5位法官在共10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存在违法减免罚款本金问题,减免罚款本金涉及10个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涉及3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5家企业、99名个人,减免放弃金额达157.19万元。 某县检察院认为,不同于民事“意思自治”原则,行政处罚具有法定性,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减免罚款本金的权力,且法院已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在此情况下行政机关及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以结案函等方式对罚款本金予以减免放弃并执行结案属于超越职权,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2021年8月,该院依法分别向县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类案检察建议,上述案件全部恢复执行,办案法官受到党政纪处理。鉴于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法院及行政机关存在过错等因素,该院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联合法院、行政机关、属地乡镇等积极参与后续对被执行人的释法说理与矛盾争议化解工作,通过分类处理无一出现申诉信访等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鉴于部分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确定一名法官统一集中办理,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存在违法可能性较大,上级检察院遂在全市部署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截止2021年10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对违法受理裁定、违法减免罚款本金、怠于执行等违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68件;对审执人员违法问题提出检察建议6件次;针对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问题先后提出检察建议36份,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在执行阶段有条件的减免当事人加处的罚款和滞纳金,但无权力对罚款本金予以减免放弃。执行阶段行政处罚决定已经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和法院再对罚款本金进行减免,变相改变了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违法减免或放弃罚款本金进行监督,同时坚持对事类案监督和对人监督,纠正法院及行政机关错误执行理念,从源头上整治执行“顽疾”,有力维护行政处罚的严肃性,提升检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