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是的,是这个意思。 浮动抵押比较特殊。

动产的浮动抵押 1.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2.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动产浮动抵押无论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均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问题: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以理解,第3、条理解不了?就算是已经办理登记而且买受人不是善意,也不得对抗吗?理解不了,请老师举例说明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动产抵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22年) A.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B.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C.动产抵押权人的超级优先权是指动产抵押权优先于其他一切担保物权 D.同一动产上存在多个价款优先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答案】BD 【解析】(1)选项A: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2)选项C:留置权人不同意。 问题: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为什么最后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这里出让金是指是因实现抵押权时会,抵押权人会缴纳出让金吗??)
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 不需要登记就能对抗第三人的,意思就是合同生效即可对抗第三人对不对?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甲把自己的自行车抵押给银行,后又卖给乙(善意第三人),银行不得对抗乙,他的损失找甲算账对不对?
司法解释——未登记的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不得向受让人请求行使抵押权,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主观题必备) 举例子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以其自有的生产设备设定抵押,抵押合同对抵押物转让事项未作约定,合同签订后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公司拟将该生产设备转让给丙公司。 问题:请问这里丙是必须满足善意取得(不知道+合理对价+占有)吗?还是说丙只要不知情就可以?
请注会专业经济法老师回答我的问题,完整回答 司法解释——未登记的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不得向受让人请求行使抵押权,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主观题必备) 举例子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以其自有的生产设备设定抵押,抵押合同对抵押物转让事项未作约定,合同签订后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公司拟将该生产设备转让给丙公司。 问题:请问这里丙是必须满足善意取得(不知道+合理对价+占有)吗?还是说丙只要不知情就可以?
之前多家单位缴过保险,现在新单位增员弹出该缴费人在【2022-08----2099-12】已登记【企业养老保险】,不允许在相同属期内重复登记本险种,该缴费人在【2022-07----2099-12】已登记【农民工失业保险】,不允许在相同属期内重复登记本险种,该缴费人在【2022-08----2099-12】已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不允许在相同属期内重复登记本险种,这个怎么解决
该缴费人在【2022-08----2099-12】已登记【企业养老保险】,不允许在相同属期内重复登记本险种,该缴费人在【2022-07----2099-12】已登记【农民工失业保险】,不允许在相同属期内重复登记本险种,该缴费人在【2022-08----2099-12】已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不允许在相同属期内重复登记本险种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小规模,一季度开了不到20万元的发票,但没有进项,是不是需要交增值税呢
老师,我公司有普通员工张三借款30万元,当时记做其他应收款,该员工离职五年多了,我可以将这个借款计入营业外支出核销掉吗?如果这样做的话,第二年需要纳税调增吗?公司会计准则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老师,登录电子税务局能以什么方式进入
老师,商贸出口企业,收到外国客户运费账务怎么处理?
老师你好,我们是一家销售货物的公司,25年12月10日成立的,当时税种,印花税只有营业帐薄,没有买卖合同的,这个有问题吗?我们12月和25年第一季度都没有申报
老师,个税申报表在哪里导?
朴老师,员工福利自产的要视同销售,购买的不用视为销售,但是委托加工(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收回的产品发给员工,要视为销售吗?
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哪几个
我觉得这个法条特殊的原因是: 浮动抵押本身很特别: 第一:标的属于抵押人现有或将有的全部财产。 第二:这些财产在抵押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中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之中。
所以才有这条特别的规定: 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就算是已经办理登记而且买受人不是善意,也不得对抗吗?
老师,人呢???
所以特点规定: 只要正常经营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取得 就算是已经办理登记而且买受人不是善意,也不得对抗。
特殊就在于:这里就不考虑善意第三人的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