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解析很详细了,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你的嘛?

甲有笔记本电脑1台,对15周岁的乙表达出卖的意愿,限乙1周内答复,乙当即拒绝,但乙父次日知悉后表示同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间笔记本电脑买卖合同( )。 A.可撤销 B.不成立 C.有效 D.效力待定 E.成立 正确答案 : C,E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 答案解析 : 15周岁的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E选项合同成立与否和什么有关,和追认同意吗?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B.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C.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 D.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E.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 B,E 【知识点】其他知识点 答案解析 : (1)选项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未经追认效力待定),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即有效。(2)选项C: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被代理人追认的,行为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行为无效。 问题:理解不了答案,麻烦讲解一下。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可能导致合伙人被除名的事由有( ) A.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B.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未履行出资义务 E.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正确答案 : A,B,C,D 【知识点】退伙 答案解析 :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问题:E选项为什么不对,丧失偿债能力会怎么样?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关于赠与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赠与合同是践成、无偿、单务、不要式合同 B.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C.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D.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正确答案 : B,D,E 【知识点】赠与合同 问题:选项E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存在经过公正和法定不可撤销情况的赠与,发生选项E的情况,可以不再履行吗?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不论债务人的相对人是否知情,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B.债务人的相对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C.债权人撤销权以通知方式行使D.债权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正确答案 : B,D 【知识点】债权人撤销权答案解析 :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问题:B与D不是互相矛盾吗,c选项又错在哪里?
老师,老板们垫付报销给员工的钱,怎么把这个钱给老板,合理合法的,问题是,报销的钱,都没有发票,只有单据和付款截图?
老师,深圳的工商年报,如果逾期了2天,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打电话企业吗?会不会罚款之类的
老师,请问下,如果员工报销,没有发票,没有付款截图,没有单据,能给报销吗?从哪里出钱给他们报销?对做外账有啥影响吗?
老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现在1-4月份每月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2%,低于最低标准,如果最后年底再达到研发费用5%以上这样可以不,风险大不?
老师,商贸出口企业,一般公司会代垫哪些费用
你好老师个体户经营超市只给员工交个工工伤险可以吗? 怎么操作
老师,我公司在25年收到关联方开的服务费发票,我司没有给对方付款,26年发现这张发票是开错了,打算26年红冲,那我25年仍然要将该发票确认为费用,那我26年账务上该怎么办呢?
董孝彬老师,我公司是电商公司,24年成立,24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做的,我现在入职这家公司老板让我理账,我发现24年只确认了部分收入,并且没有确认成本(因为供应商在24年没有给我司开票),我现在重新做24年的账,让供应商现在把成本票开给我,我更正申报24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不是在我更正申报24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供应商把成本票开出来,我在更正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成本发票就可以作为成本在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
老师,你好,我们对公发没交社保的人员工资,但是,工资表上不出现没交社保的人员,可以吗,这样会出现什么问题,
先收汇再出口设应收账款可以吗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B选项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这里的近亲属指的是哪些人? 能总结下本书中关于近亲属的不同之处吗?麻烦老师补充总结。谢谢! 我知道的有: 民法上的近亲属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行政法上的近亲属是: 刑法上的近亲属是指:
你好 同学!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1.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2、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3、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