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债务人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的对外担保行为的。
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2 年内行使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我的答案: D 老师:这个C选项是错在要以诉讼方式?还是通知是债务人?
下列关于连带之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为2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连带之债 B.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C.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 D.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E.债务人为2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连带之债 正确答案 : B,C,D 【知识点】债的分类 答案解析 : (1)选项A:债权人为2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2)选项E:债务人为2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问题:D选项,不太理解,麻烦老师举例说明?谢谢!
甲对乙享有到期债权80万元,经甲多次催促,乙迟迟不肯清偿。经调查,乙对丙公司有100万元到期的应收账款,但乙一直未进行催收。甲拟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债权法律制度规定,关于该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应以乙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丙公司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的抗辩 C.如人民法院认为代位权成立,则丙公司直接向甲清偿100万元债务 D.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债的保全 答案解析 : (1)选项A:甲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2)选项C: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3)选项D: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问题:AB选项,是不是代位权都是由代位权人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呢?还有B,是不是都可以主张抗辩的?什么情况下都可以呢?是因为乙一直没催就可以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务人不当行为中,债权人无须考虑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与否即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担保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 C.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D.债务人放弃其债权 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权人撤销权 问题,B选项,这里是不是债务人不知道就不能撤销?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不论债务人的相对人是否知情,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B.债务人的相对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C.债权人撤销权以通知方式行使D.债权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正确答案 : B,D 【知识点】债权人撤销权答案解析 :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问题:B与D不是互相矛盾吗,c选项又错在哪里?
截止今年3月公司账上未分配利润为负数,3月份公司收到了160万的预收账款,这笔预收账款从今年4月到明年的4月,分13个月确认收入,但是钱160万3月份一次性打到公司账上了,老板想在4月到7月分四个月借100万出去,能否借?考虑到160万是预收账款还未转化成收入,是否要确认为收入才可以借出?还是老板借公司的预收账款出去也可以?
老师,您好,我想问个问题,就是 我在别的公司是正常上班领工资的,另外我自己开了另一家公司,是法人,我现在想把100万拿出来,这种怎么弄
老师,根据当下市场行情,我想问下餐饮行业的原材料成本占比,成本费用占比,利润的占比控制在多少百分比以内才是正常的呢
老师,进项上个被我抵扣了,但后来发现有几张进项是招待客人的不能抵扣,想问要怎么弄?电局那要怎么做?
应收账款做了一笔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没有证明,汇算清缴在哪里调增
出口型企业,想购买厂房?但是园区有税收要求,有什么办法合理交税吗?
在哪里可以看得出还有多少银行汇票没有还?
老师,我买的课是399的,可以学网银的课吗
你好,金蝶软件,kis专业版,录入现金流量表,具体要怎么操作,哪些需要分类?第一次弄,不太明白?
老师,请问如果是长三角地区的高会,年薪大约多少?
C选项是错在没有说明【为他人】吗?债务人和他人之间的担保可以撤销,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担保不能撤销,是错在这里吗?
请老师讲完整全面呢
C选项没有说完全 没有说是对外提供担保 所以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