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项,行政机关在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相对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这是行政程序法中的基本制度之一,即告知制度。告知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应当及时告知相对人有关事项和相应权利的制度。在行政程序中,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这是其基本权利之一。告知制度的设立,有利于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因此,C项中的“救济权”并不等同于“陈述、申辩等权利”,告知制度针对的是行政程序中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的告知,而不是针对救济权的告知。因此,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 A.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 B.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 C.进行自由裁量时所考虑的相关因素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E.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 答案:ABD 老师:为何这个题目C上E是错误 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决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B.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C.被申请人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D.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E.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正确答案 : A,B,D,E 【知识点】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 问题: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的区别??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B.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C.除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D.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 C 答案解析 : 选项C: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选项C:解释很模糊啊???
作为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公正原则的要求主要体现在( )。 A.行政主体对因违法行政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失依法给予赔偿 B.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应当事先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C.行政主体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与行政相对人或者行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应当回避 E.行政主体在作出可能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不利行政决定时应当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 B,D,E 【知识点】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问题:E选项为什么不是适用说明理由制度
下列行政纠纷中,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2022年) A.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的 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其他知识点 答案解析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包括但不限于):(1)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选项A)。(2)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选项C)。(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选项D)。
老师我们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郭老师,之前的账上没有应收票据余额,只有挂了一些应收账款科目,是票据的一手出票人,我调整完,应收票据是负数了,但应收对了没啥问题,这个要怎么调
收款100000元,开票100200元,多开了200元,顾客不再转款,这部分如何处理
老师 做铝合金的工厂可以开金属制品吗 我们之前是开的铝合金
郭老师,老师,您好,我们老板女儿要出国留学,需要老板的个人卡流水和工资明细,老板要求我们财务,出具到7月底的工资,流水的话他去找人造一份。但是个税出不来啊,老师
老师,向您请教一个工抵房涉税及操作问题: 我司拟以自有厂房抵总包工程款,总包再将其对供应商的债务转让,由我司直接将厂房过户给供应商。开票路径为:总包开工程款发票给我司,我司开销售不动产发票给供应商。整个过程无资金流动。 主要担心两点: 1.这种无资金流的抵债模式,税务上是否认可?是否存在视同销售、土地增值税清算及发票抵扣风险? 2.工抵房时,是如何合规处理类似无现金交易及税务问题的? 盼复,谢谢
资产负债表中 资产1.6万,负债7.2,所有者权益-5.6 未分配利润-8.6 净资产是多少 有实收资本10万
老师好!我做完付款凭证后该怎么对账核对正不正确
比如我这家公司从来没做过银行,这个月开始做银行,我怎么调银行余额呢?直接写一个调整分录,借银行,然后贷其他应付款法人,从法人垫款里冲出来可以吗?
老师您好,去年做的装修工程,我方为施工单位,委托单位是分几次给付的72万工程款。 去年是以借款的形式担保给付的工程款,今年实际应付的单位没付款,这样去年的借款就要转为工程款入账。 一账务怎么处理?二我可以分季度去开发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