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你的问题是什么
《民法典》第129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下列关于该规定中的“事实行为”特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事实行为仅在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B.事实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C.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事实行为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发生,亦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变更或者消灭 E.事实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民事法律事实 答案解析 : 选项BE: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 问题:选项A不理解麻烦老师举例一下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物权取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动产与不动产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B.不动产物权非经登记不能取得 C.所有权和他物权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D.动产物权非交付不能取得 E.因合法建造、收取孳息、法院判决、公用征收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A,C,E 【知识点】物权变动 问题:C选项,善意取得是基于对方无权处分,适用于他物权吧如果有权处分就不是善意取得了?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D选项,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朴老师不要接了,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答案】B 【解析】(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基于法定继承取得物的所有权是否是原始取得?
老师,当月工资在下个月15号前还没有确定多少,那就暂时不报工资没事吧?
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期末负数余额该如何处理
请问 ,我们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不是汽车制造销售业公司,公司卖掉了公司名下的自用车,收到卖二手车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
老师请问一下,收到注册资本的530万,又用来代发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农民工工资 ,这笔代发的分录怎么做
老师,请问下2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季度报表都填写的是4-6月份的数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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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进销存台账,没有梳理齐呢?5月销售成本不结账可以,理清再转可以吗。
老师,您好!公司里进的款老板总是用几个员工的卡里转账,其实这款最后都是老板转自己卡里的,给员工转也不能做工资,我目前都记在其他应收款科目,然后再转库存现金科目里,但有时金额蛮大的,可是也不能总挂在其他应收款里,这钱也不是员工借的,老师您有更好的方法吗?怎么做更合理?
“乐桔桔欠着蒸蒸进项税呢”老师,帮忙梳理一下这句话的关系,是谁收了谁的钱,谁欠了谁的票呢
先占为啥只适用动产?不动产不行? D选项
先占只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原因如下: 先占的标的物须为动产,即不动产不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在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先占取得所有权。被占有的物应当是法律不禁止占有的物品,违反法律规定而先占的,不能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对于动产,先占适用于抛弃物,但要特别注意,抛弃人是否具有抛弃能力。未成年人对财产的抛弃行为不具有效力,精神病人对财产的抛弃行为不具有效力,无权处分人对他人财产的抛弃行为不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