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借款没有风险的,但是需要约定利息,没有利息的视同销售 转给个人,每次金额不要超过五万一天不要超过50万。

公司贷款100万,但是不能直接从账户转到老板账户,会计给老板出了一个主意,说转给员工60万作为备用金,由员工转给老板,现在老板说转给我,我再转给他,风险挺大的吧这样操作可以吗
就是我们公司流动资金跟不上 我们老板从外面借款 然后私人转到公户 过一个月或者俩月 老板外面的私人借款到期该还款了 又从公司账上把钱转到老板私人账户 用于老板在外借款归还 这样操作有没有涉税风险以及对上市的风险问题?
老师,请问客户给我们公户打款50万,老板想取出来,让去银行柜台通过公司向他个人的借款合同,把这个钱转到他个人卡上,公司财务去办理。这样有风险吗?他自己就可以直接把公户钱转他个人卡。两种方法有啥区别吗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我公司有个一个建行和农行对公账户,建行里面有贷款60万,现在要到期了,有从农行贷了60万用来还建行的贷款,可以直接从农行账户把钱转到建行账户吗?
老师,老板以前从个人账户转过钱到公司账户(备注了往来款) 我们是销售药品的药店,以前钱都是到老板个人账上,现在全部转到公账上了 现在老板要把钱从公账转他个人,可以直接转,然后备注还款吗? 金额是10万元 有什么要注意的,税务局会不会查?
老师好,一个人社保一直交的灵活就业,然后在公司交三年社保,是不是可以提前三年退休呢
纯劳务合同,开过来的发票都是建筑服务*劳务费把? 如果合同包含清包工的话,就得开建筑服务*工程服务的发票了吧
老师,互斥项目的期限不同的,等额年金法,也要要求项目可以重置吗?计算过程,没有需要重置啊?
老师,营业执照副本丢失了,需要走哪些流程补办呢
老师您好,我之前做23年账的时候做错了一笔分录,当时是以运费下账了的,然后对方一直运费发票没有开过来,做的分录是借应付账款3000元,贷方是银行存款3000元,现在查出来这笔要按临时工的工资入账,我现在应该怎么调整,这个的是不是还要申报个税,个税在这个月申报行不行呢老师,麻烦您帮我看下,谢谢老师
农民工合同应该怎么签,有退休的有没退休的,但是都不交社保
老师你好,公司是小规模可以专票吗,能开13% 的发票吗
我司是一般纳税人,2014年开给对方公司150万,2015年开给对方60万,对方却只付90多万过来,现在要终止合同,那开出的发票可以红冲吗?在今年红冲的话,那今年的收入就变成负数了?要怎么处理呢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报表中业务活动表,企业所得税费都含在其他费用中,没有单列,这样会影响企业所得税正确计算,财务报表与所得税申报表是否要剔出来,还是汇算清缴时把所得税费做纳税调增
老师:二手车市场开发票,公司再开发票税务系统数字重复了吧?
这个是不是要补个借款合同之类的手续?
是的,是的,需要这么做的。
单笔5万,一天不超50万。那要转好多笔哦,可以一次性转20万吗?
一天转20或者30,每次转的时候最好是5万以内。
借款利息有规定吗?还是可以自己约定?
你们自己约定就可以了
你有借款合同模板吗?能发一份吗?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 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 日。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 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 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 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 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
如果签订借款合同了,也是最好分批次转入,单笔不超过5万,一天最多20万是这样的吗?
是的对的是的是的是的是的,你不怕查的话,你不怕冻结账户,你就转一次转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