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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某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年列支业务招待费3万元、广告费68万元、业务宣传费4万元。当年企业税前会计利润为60万元,假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有以下两个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该企业自己对外销售产品,当年实现销售收入400万元。方案二:该企业下设两个独立核算单位(生产企业和销售公司),生产企业先将产品以320万元的价格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40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2023-12-02 21: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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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02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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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
一、分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规定 -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方案一计算 1.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 -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3×60\% = 1.8(万元) - 当年销售收入的5‰:400×5‰ = 2(万元) - 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8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 - 1.8 = 1.2(万元) 2.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计算: 当年销售收入的15%:400×15\% = 60(万元),实际列支68 + 4 = 72(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 - 60 = 12(万元) 3. 应纳税所得额及企业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60 + 1.2 + 12 = 73.2(万元) 企业所得税= 73.2×25\% = 18.3(万元) 三、方案二计算 1.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 - 生产企业销售收入为320万元,销售公司销售收入为400万元,总的销售收入按720万元计算。 -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3×60\% = 1.8(万元) - 当年销售收入的5‰:720×5‰ = 3.6(万元) - 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8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 - 1.8 = 1.2(万元) 2.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计算: 当年销售收入的15%:720×15\% = 108(万元),实际列支72万元,可全额扣除,无需调整。 3. 应纳税所得额及企业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60 + 1.2 = 61.2(万元) 企业所得税= 61.2×25\% = 15.3(万元) 四、方案比较 方案一缴纳企业所得税18.3万元,方案二缴纳企业所得税15.3万元。 通过比较可知,方案二能使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降低,相较于方案一可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8.3 - 15.3 = 3万元。
2024-12-02
你好,同学 方案一 招待费扣除限额=3*0.6=1.8和400*0.005=2较小,调整3-1.8=1.2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400*15%=60调增8%2B4=12 因此应交税=(60%2B1.2%2B12)*0.25=18.30 方案二 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单独交企业所得税 如果业务招待费在生产企业1销售企业为2,需要整体调增0.4%2B0.8=1.2无影响 如果广告宣传费分别在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发生,生产企业不大于48.销售企业不大于60.整体扣除限额=720*15%=108则不需要纳税调增 因此整体共应交税=(60%2B1.2)*0.25=15.3 因此应采取方案二
2023-06-09
1,所得税(70%2B40%2B300)*25%=102.5,利润70-102.5=-32.5 2,所得税(60%2B16)*25%%2B(10%2B16)*25%=25.5,利润70-25.5=44.5 方案二
2022-06-21
你好,同学 方案一设立分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告费扣除限额=8000*15%=1200.调增300 招待费扣除限额=8000*0.5%=40和80*0.6=48较小的,调增40 应纳税=(70+300+40)*25%=102.5 利润=70-102.5=-32.5 方案二 生产公司 广告费扣除限额=7500*15%=1125 招待费扣除限额=7500*0.5%=37.5和40*0.6=24较小的,调增16 应纳税=(60+16)*25%=19 利润=60-19=51 销售公司 广告费扣除限额=8000*15%=1200 招待费扣除限额=8000*0.5%=40和40*0.6=24较小的,调增16 应纳税=(10+16)*25%=6.5 利润=10-6.5=3.5 共获得利润=51+3.5=54.5所以采用第二种方案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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