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稍等会给你发资料

公司会计小俞在2022年初进行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针对上述会计资料不知道该如何汇算,特别是相关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哪些能全扣除?哪些不能扣除?哪些部分扣除以及相应的扣除标准是多少?请你帮助小俞解决他的麻烦!(7)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业务招待费;(8)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广告费;(9)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10)经计算2021年会计利润=1871(万元)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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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小俞在2022年初进行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针对上述会计资料不知道该如何汇算,特别是相关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哪些能全扣除?哪些不能扣除?哪些部分扣除以及相应的扣除标准是多少?请你帮助小俞解决他的麻烦!(7)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业务招待费;(8)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广告费;(9)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10)经计算2021年会计利润=1871(万元)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
公司会计小俞在2022年初进行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针对上述会计资料不知道该如何汇算,特别是相关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哪些能全扣除?哪些不能扣除?哪些部分扣除以及相应的扣除标准是多少?请你帮助小俞解决他的麻烦!(7)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业务招待费;(8)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广告费;(9)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10)经计算2021年会计利润=1871(万元)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
是这样的。含税发票137000元客户已付41100元,还差我95900未付。然后我们开出的发票共计169246.16元。其中有三张票未认证(32246.16元)。现在告对方和解,剩余的对方现在只付我70000元。70000元已收款,41100+70000=111100元,111100元-137000(已认证)=25900元的差异票。已认证25900+未认证票32246.16。已认证的25900元我可以直接开销售折让票吗?另外没认证的32246.16可以直接开销售折让票吧
老师个体工商户需要做账吗 然后像我自己可以做个简单的账吗 弄查账征收还是指定征收好些
你好老师,我们是代账公司,税务打电话说明天到我们公司去,一般都查啥,我们应该注意啥
我们公司有好多主播成立个体户,老板不让我给他们代账说怕牵连公司,都交给代账公司,但是他们又有税务问题老板都问我,我该怎么回答比较好,不想无偿提供这些
工商年报 海关业务联系人 和关务负责人 都是填写公司人员吗?
老师,请问如果企业在注销了,生活垃圾处置费填0可以吧?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报废了一辆车辆,已经取得注销证明和回收证明。请问怎么做会计分录。和税务问题。
月收入15w的话 建议是注册个体户还是公司好些
老师。借款100万:按3.6利率算,以2026年1月15日算到2026年6月30日是多少利息呢。其中1月15到30日按天算,2月起按月算 2、借款100万,按5厘算。同样以2026年1月15日算到2026年6月30日是多少利息呢。其中1月15到30日按天算,2月起按月算 请问这两种算利息分别是多少呢
可以在一个记账凭证里做支付广告费和收到国家补贴的两个不用类型的分录吗?
好的,谢谢老师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工会经费,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4.五险一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的部分;(3)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具体比例是: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6.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0.5%。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特别注意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产生时间性差异。 8.罚款、罚金、滞纳金。(1)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务,均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9.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