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稍等会给你发资料
公司会计小俞在2022年初进行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针对上述会计资料不知道该如何汇算,特别是相关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哪些能全扣除?哪些不能扣除?哪些部分扣除以及相应的扣除标准是多少?请你帮助小俞解决他的麻烦!(7)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业务招待费;(8)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广告费;(9)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10)经计算2021年会计利润=1871(万元)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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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小俞在2022年初进行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针对上述会计资料不知道该如何汇算,特别是相关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哪些能全扣除?哪些不能扣除?哪些部分扣除以及相应的扣除标准是多少?请你帮助小俞解决他的麻烦!(7)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业务招待费;(8)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广告费;(9)计算2021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10)经计算2021年会计利润=1871(万元)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
老师负债表上可以这样看吗,实收资本减去未分配利润或加上
现金支付的工资,税务不认可吗?
你好老师,如果我这个月的增值税有留底,然后后面好几个月都用不完,在后面几个月里面这个增值税这笔业务就不需要做了,对吧?老师
续郭老师上个问题。那我调去年的账,能不能不调收入,成本少结转!没有结转的继续留到工程施工科目里
建筑行业账务处理,会用哪些分录,详细一些
这道题,答案里面的单位变动储存成本4*(10%+10%)怎么理解?
双重股权结构可防止公司被恶意收购,怎么理解这句话?
老师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税务局让我们写自查报告。税局的意思是不想着让我们交税,自查是不就是税务局已经关注到我们的异常了?
买的瑞祥卡开的现代服务类场地费,策划费,交通费,餐费这些发票,可以做账做费用吗?
计算留存收益增加额今年的留存收益减去年的留存收益吗
好的,谢谢老师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工会经费,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4.五险一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的部分;(3)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具体比例是: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6.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0.5%。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特别注意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产生时间性差异。 8.罚款、罚金、滞纳金。(1)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务,均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9.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