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的,汇缴时需要把前3季度享受优惠少交的税都补缴
企业前两个季度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第三个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超300万了,那之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是不是全得不过来都按25%缴纳所得税哇
请问老师,我们前两个季度的利润没有超过100万,企业所得税享受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但是第三个季度利润超过300万,那之前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是不是会取消,到汇算清缴的时候要把2021年整年的利润重新核算,按25%的来交
老师请问,我们应纳税所得额前3个季度如果都没有超过300万,后面一个季度超过了,是超过部分不能享受小型微利的优惠政策吗?就是超过300万的部分要全额缴所得税是不是?
老师 335条件如何确定,假如前三个季度,都满足条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加上第四季度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300万,那这个优惠政策前三个季度的都要重调整吗?
1,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部分,按照5%纳税,那么超过300万呢,是按全额所得额纳税吗,比如400万,400*20%=80万,对吗? 2,这个优惠政策季度怎么享有呢,老师讲第一季度符合优惠享受,第二季度不符合又不享受,这个能举个例子吗,不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