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普及一下,谢谢

2023-12-12 09: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2-12 10:02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你看一下这两个文件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你看一下这两个文件吧。
2023-12-12
你好这里是最新的那个标准的
2024-05-16
https://www.shui5.cn/article/81/124070.html,同学,你好,这个网站上有,可以看下
2023-02-08
专项扣除标准如下: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可扣除2000元。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最长不超过48个月。3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可平摊或协议约定。 住房贷款利息:每月可扣除1000元,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各自扣除500元或一方扣除1000元。 住房租金:根据城市不同,扣除标准有所差异。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城市人口超过100万的,每月可扣除1100元;城市人口不超过100万的,每月可扣除800元。 大病医疗: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汇算清缴时,可在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2024-03-12
https://www.acc5.com/course/course_10323.html 你好这个可以看下的
2022-06-20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