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不可以的
老师我们公司没有车辆,所有开发人员,自有车辆外出,规定,采用实报实销制度,让他们提供公里数,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列名!另外车损以补贴形式在工资体现,这种情况下,汇算清缴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看大部分都说和员工签订租车协议,老师签订协议的话,不约定租车费!只写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提供油票过路费,实报实销形式!这样可以吗?业务人员每天都外出,用车很频繁!要是开什么租赁费发票太麻烦!再说了,也量化不出来,每月支付多少租赁费合适!业务员嫌太麻烦!也不合理!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22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一)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000万元。(二)出租餐饮设备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9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5.5万元。(三)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2万元。(四)发生员工出差火车票、飞机票(注明员工身份信息)支出合计13万元。(五)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万元。(六)购进卫生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七)从农业合作社购进蔬菜,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10万元。已知: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3%;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生活服务、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增值税税率为6%;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农产品扣除率为9%;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每个项目的增值税处理
咨询下老师,劳务公司开具差额发票,扣除额中包括派遣员工的房租租赁,但租赁发票未取得,这部分还能算员工福利费继续扣除吗?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老师,这个政策不是很理解,选择差额纳税怎么核算增值税?能举例子吗?还有发票问题
厂房租金每月3万元,一年36万,按月支付,合同里面未约定开具房租费发票。房租费目前不能入账存在几个问题: 1.租赁合同不是入账的依据,公司收到房东以个人名义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才能计入成本。如果不开发票的话,到时候税务查到会被纳税调增的,因为房东偷税漏税了,有真实案例的。 2.如果只让房东开个收条,这个租金可以入账,但是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目前公司没有取得发票,这个厂房租金就不能计入成本,也不能税前扣除,就是不能减少企业的利润 。入账意义不大。 3.租金没有发票,如果对公账户支付了应该入账,汇算清缴的时候纳税调增。 4.如果公司没有支付款项给这个职工,暂时不处理入账。辛苦老师帮我分析一下以上几点我理解的对吗?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对于后续补可以吗?
同学,你好 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