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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总公司现在是亏损状态,分公司目前盈利可不可以把分公司的业务签合同转包给总公司?两个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023-12-20 14:2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2-20 14:21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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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778 追问 2023-12-20 14:25

谢谢老师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A公司:北京集能,法人是我;B公司:西藏集能,法人是我;C公司:北京集能科的西藏分公司,负责人是我。这样ABC三个公司之间可不可以互相走账开票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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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20 14:28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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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778 追问 2023-12-20 14:31

北京集能分公司给西藏集能总公司开票,会不会涉及到税款的流失或者有税务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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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20 14:35

同学你好 这个一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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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3-12-20
同学,你好 不可以的
2024-02-08
这个没有在一个地方就只能独立核算,但是不能自负盈亏,因为它是分公司。
2022-02-23
实际有业务的可以,但是尽量的避免 容易被认为是虚开发票。
2022-10-13
您好,增值税分开申报,所得税总分公司就是汇总申报的。 对于分公司而言,不管是选择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都可以选择与总公司一起申报企业所得税 在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指导方针申报纳税。 具体来说,总公司和分公司把相关数据统一计算出来以后,按照收入、总资产和工资总额的权重分摊各自需要承担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当地预缴,最后由总公司进行汇缴清算。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分摊? 总的分摊办法是总公司承担50%,分支机构分摊50%。 1、总公司 对于总公司分摊的50%来说,其中的一半需要就地办理缴纳,另一半需要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 2、分公司 对于分公司来说,如果只有一个,那么这个分公司直接承担分摊的50%企业所得税即可。如果有多个分公司,就需要按照收入、资产和工资的权重进行再次分摊。 根据《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可知,经营收入、资产总额和职工工资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0和0.35。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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