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交易就行,只要不虚开发票

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一直挂往来,有税务风险吗
子公司在母公司的电商平台销售货物,子公司将发票直接开给客户,母子公司签订代收协议,母公司将代收的货款转账给子公司,这样资金流和发票流不一致,会有税务风险吗?
老师,我请问一下,我们母子公司有正常业务往来,子公司借用母公司的平台卖货,母公司给我们子公司开发票,服务发票,这样做税务上合规吗?
老师,您好,我们是集团公司,都是独立核算的,我们母公司A下面有5家子公司,是我们有业务往来,都是真实交易,价格公允,这几个公司财物负责人和办税人都是一样的,这样互相开票 存在风险吗?请老师指点
异地子公司可以给母公司开票吗? 子公司签约,需要付款,子公司给母公司开票,算母公司成本票。 母公司用子公司做业务代理,这是不是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