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就是说,固定资产,这些是要求的机器设备,不动产,这种
老师 税率不一样的货物不能开在同一张发票吗?
光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发生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1)1月4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发行的面值为625万元的股票,共支付价款655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25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7.5万元、增值税税额0.45万元,已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1月21日,光辉公司存出投资款专户收到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应收现金股利25万元。(3)5月31日,光辉公司持有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645万元。(4)6月30日,光辉公司持有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635万元。(5)7月1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光辉公司按持有股票份额应分得15万元。(6)7月31日,光辉公司持有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650万元(7)8月2日,光辉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8)8月28日,光辉公司将持有的全部乙公司股票转让,取得价款共计676.2万元,转让股票应交的增值税税额为1.2万元写出事项分录
优秀辅导员奖金4000个税是不是120 3000就是90 1000就是30
工商信息公示系统是用操作员本人的实名认证登录,还是用企业联络员的账号登录?
光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发生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1)1月4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发行的面值为625万元的股票,共支付价款655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25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7.5万元、增值税税额0.45万元,已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1月21日,光辉公司存出投资款专户收到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应收现金股利25万元。(3)5月31日,光辉公司持有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645万元。(4)6月30日,光辉公司持有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635万元。(5)7月1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光辉公司按持有股票份额应分得15万元。(6)7月31日,光辉公司持有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650万元(7)8月2日,光辉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8)8月28日,光辉公司将持有的全部乙公司股票转让,取得价款共计676.2万元,转让股票应交的增值税税额为1.2万元
奖金和劳务报酬税金不一样是吗? 是不是奖金就按年终奖金的计算,税率3 我们现在是发优秀班主任奖
已经付款了,放了预付账款科目,到时没有发票,以后都不会开发票,这个怎么处理账务呢?
老师,汽车销售POS机刷卡,手续费为什么走其他业务收入,不走财务费用呢?
小微企业向银行借款,免征印花税吗
一般纳税人公司,收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吗
不是会计上所列入的固定资产吧?
嗯对,这个是不一个范围的
不动产是指装修费和房租费可以全额抵扣吗? 固定资产是指机器设备?那办公室的电脑也是兼营,那也是这里所指的固定资产吗?也是可以全额抵扣吗?
嗯对,办公室那些也是可以的,固定资产是设备,还有不动产
那也就是说会计账本上所列的固定资产都可以全额抵扣,?
不是全部的,刚打错字了,这个扣除的话,说的是不动产,机器设备,电脑那些不可以,刚才打错字了
那这里所指的固定资产是不动产,不动产那就是房租嘛,那租入我的装修,装修费可以全额抵扣,是吗? 那我影厅需要买座椅才能给顾客观影呀,那座椅也是固定资产,这个固定资产(座椅)可以抵扣吗?
嗯对,就是这个意思的,可以的这个
那哪些固定资产是不可以全额抵扣的呢?
比如说,办公设备,家居设备,这种
刚才打电话咨询税务,说是座椅不能全额抵扣
你说了你们是影院了吗?
请问有哪个文件可以证明吗?
说了是影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4)点、第(5)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文件的话,针对那个固定资产的范围,没有具体的明细,但是我们抵扣的话,是按照不动产,设备,这种范围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