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也可以的。

个税专项扣除,那个住房利息,比如说我原来有一套房,贷款买的,然后没几年还清了,然后又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还能享受这个专项扣除吗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 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 不超过 240 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那如果我买了第一套房子,还贷了三年。之后卖了,重新买一套(名下就只有这一套)。那后面这次还能扣除吗?
老师,请问个税房贷抵扣中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请问这个利率怎么去定义呢?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购买了一套房,但是贷款已经还清,在买第二套的时候,可以抵扣个税吗?
第一套房子贷款已还清,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子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首套房子之前享受了个税优惠政策,但是最近买了第二套利息更高一些,下一年可以换成第二套房子去享受更多的个税优惠吗
老师请问下,出口美元1000,海运费美元100,保费人民币50,请问收入确认的金额是多少?
老师我们是商贸公司,要外销钢筋、水泥、钢材、农副产品、水果等,关于入关、清关、退税、保税相关知识及流程,有相关的知识点分享嘛
老师,工商公式时填报有个税务栏,那那里是填什么数据的?可以不填吗?
我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财政差额补助发放。 4月财政因资金紧张,当月应拨付工资补助30万元,仅实际拨付10万元,剩余20万元原定5月拨付。为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发放,单位自行筹措资金,全额完成了4月工资发放。 但今天财政提前拨付了剩余20万元工资补助款项,按照财政要求,该笔专项资金不允许转入本单位名下任何对公账户,只能存入银行公用工资代发专户,后续分两三个月逐步用于工资发放、消化完毕。 目前存在两个疑问: 第一,银行公用工资代发专户有硬性管理规定,入账资金仅允许留存10天左右,必须按期清零发放,不允许资金长期沉淀。但这笔20万款项,需要在专户存放两三个月才能分批使用完毕,想确认:将财政拨付的专项工资款,在代发专户超期限长期留存,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没有经验,有出纳经验,想做会计是先学实操还是先考中级
老师,之前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现在坏账转回,是借:坏账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吗
请问,汽车折旧年限?
请问,个体户,老板雇用了一名员工,员工工资3000元每月,需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吗?
我们A公司现在要投资B公司,投了20万的实收资本,那现在要把股权转给C个人,那我可以直接找B公司把20万从B公司退给A公司吗
请问,长期待摊,期限是指3年还是5年?
只是想用一套贷款时间最长的房子去享受,这跟是不是第一套房子应该都没关系吧
按照规定,是需要符合首套房贷利率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