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这个有相关的文件或者资料支撑吗?有的话是可以的。
某企业将旧办公房销售,房屋原值800万元,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成本是1000万元,六成新。销售前补交土地出让金200万元。取得销售收入1400万元。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税法允许扣除的税为80万元。要求:计算该公司转让该写字楼收入、扣除项目、增值额和应纳的土地增值税额。请老师帮忙写出答案谢谢
2020年4月税务机关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如下(1)2018年6月以10000万元购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并缴纳契(2)自2018年7月起,对受让土地进行项目开发,发生开发成本管理费用 400 万元, 销售费用 600 万元,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900万元,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450万元。(3)2020年3月该项台实现全部销售共计取得不含税收入AC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 5% 不考虑土地价款销售额的因素;该项目未预缴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率表求,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计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需要缴纳的契税(3分)(2)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金额(3分) (3)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3分) (4)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4分) (5)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的增值率(3分)(6)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4分)
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在2022年5月整体转让一栋普通住宅(2017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转让取得含税收入15000万元;扣除项目中,土地出让金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假设只有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材料3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外包建筑人工1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设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公司当月销售合同中发票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合计数约为13761.47万元。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提示:需要计算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在2022年5月整体转让一栋普通住宅(2017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转让取得含税收入15000万元;扣除项目中,土地出让金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假设只有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材料3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外包建筑人工1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设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公司当月销售合同中发票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合计数约为13761.47万元。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提示:需要计算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在2022年5月整体转让一栋普通住宅(2017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转让取得含税收入15000万元;扣除项目中,土地出让金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假设只有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材料3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外包建筑人工1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设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公司当月销售合同中发票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合计数约为13761.47万元。请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提示:需要计算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我们是温泉水乐园的,有客人受伤,我们赔偿了费用,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老师,送出去的商品视同销售,没收钱应该咋记账,记到哪个科目
自然人买了个机械在自己头上,他头上有个个体工商户,想把车当公司成本,可不可以他个人卖到个体,就要他个人开发票到他个体?
老师早上好!我想请问一下哪些类别的发票需要备注项目名称地址等
长期股权投资被动稀释权益法核算,稀释后还是权益法核算,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还是投资收益
每股收益是不是等于净利润/普通股股数,每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普通股股数
增值税有加计抵减政策吗?分别有哪些?原文是怎么规定的?
老师,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哪个是当月哪个是次月?我记混淆了
写题不对吧?为什么答案里面要除以6%呢?
税务师8月份可以报名吗
老师,请问有相关的文件或者资料支撑吗?
同学你好,这个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好比有相关的完工报告之类的,可以支撑这个1200万的由来就可以。
老师,如果我在2023年预提了1200万的土地增值税,在2024年的时候,确实补缴了1200万,请问在做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1200万的税金能否抵扣企业所得税?
同学你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即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金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税局在实际处理时一般是按照规定来执行,也就是预提的是不能扣除的。
如果不能扣除,那预提还有什么意义呢
同学因为有的时候这个税会确实有差异的,如果按照权责发生制来说确实是企业当期的费用,老师这里建议可以问下当地的税局,看看当地税务机关是怎么认定这个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