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的,在增值税附表2第8B行其他申报 4“实名”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老师,我想问下,我们公司是新成立的,工商办理了营业执照,做了税务登记,人家给了个税密码,是不是从次月开始,每个月15号之前都要进行个税申报,首先是通过纳税号跟个税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添加上员工信息对吗,这个一定要把所有员工都加上么,如果只是填一个法人的信息可以吗,然后呢,在进行申报?如果次月员工工资很高,扣除附加信息后系统自动算税,通过企业账户进行扣费吗
老师,听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有个问题想请教,我们公司是次月发放上月工资,那到年底,假如2023年1月申报期申报2022年12月所属期个税,那12月所属期发放的是11月的工资,那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就差了一个月?2022年12月的工资就挤占了2023年的扣除额?扣员工的个税有差别可以调整吗?
老师,我们有一家公司去年12月份才有流水,都是扣银行开户费这些的,直到今年2月份才有社保支出,不多就老板一人的,去年都是零申报,现在我要做2023年的汇算清缴,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有一个资产总额,我可以填0吗?
“《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申报期起,信息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老师新政策9月可以享受吗
员工出差的那个高铁票,凭个人信息不能抵扣了吗?还是说2023年12月还是凭旅客个人信息可以抵扣的?从24年1月开始不能抵扣了?
公司借的员工的钱还有别的公司的钱 借款利息可以全额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老师好,新增值税法下假设2026年3月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那么3月生效还是4月?
每月报销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有限额吗
公司是20年注册的,按照公司法规定,25年注册资本必须实缴完成吗?
朴老师,只更正25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不更正25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也不改账,在申报25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账面(没更正增值税申报表之前的数据)数据来申报会导致数据对不上吗?因为已经更正了前三个季度的增值税。
你好,我们是小规模公司,电商无票收入是380000元。 做账的时候, 1.不含税价380000/1.01=376237.6237624,税额:380000/1.01*0.01=3762.3762376这样对吗 2.申报增值税的时候,输入不含税价格的时候, 是按照380000/1.01=376237.6237624 还是按照380000/1.03=368932.038835 我没有明白,不含税价格是按照哪个数录入
你好,我们是小规模公司,电商无票收入是380000元。 做账的时候, 1.不含税价380000/1.01=376237.6237624,税额:380000/1.01*0.01=3762.3762376这样对吗 2.申报增值税的时候,输入不含税价格的时候, 是按照380000/1.01=376237.6237624 还是按照380000/1.03=368932.038835 我没有明白,不含税价格是按照哪个数录入
老师,现在还可以更正25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吗?
你好,我们是小规模公司,电商无票收入是380000元。 做账的时候, 1.不含税价380000/1.01=376237.6237624,税额:380000/1.01*0.01=3762.3762376这样对吗 2.申报增值税的时候,输入不含税价格的时候, 是按照380000/1.01=376237.6237624 还是按照380000/1.03=368932.038835 按照哪个数录入
你好,我们是小规模公司,电商无票收入是380000元。 做账的时候, 1.不含税价380000/1.01=376237.6237624,税额:380000/1.01*0.01=3762.3762376这样对吗 2.申报增值税的时候,输入不含税价格的时候, 是按照380000/1.01=376237.6237624 还是按照380000/1.03=368932.038835 按照哪个数录入 因为小规模有3%减2%我有点懵了
那我上传的这两张截图,这个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您好,这个前提是开票方和收票方都是试点纳税人 九、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数电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数电票。 受票方为试点纳税人的,数电票将自动交付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受票方为自然人的,数电票将自动交付至个人所得税APP。 十、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 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非试点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功能。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