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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电子税务局收到这条通知。“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调整结算申报。申报内容为2023年1-11月(费款所属期)缴费基数差额结算;申报渠道为本表“结算申报”页面;申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在哪里申报,怎么申报?

2024-01-16 19: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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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19:43

你好!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调整结算申报。属于社保根据2023年缴费基数最低最高限进行的调整,你们单位可能有涉及此类最低最高限进行调整的人员或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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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调整结算申报。属于社保根据2023年缴费基数最低最高限进行的调整,你们单位可能有涉及此类最低最高限进行调整的人员或社保基数。
2024-01-16
同学,你好 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多交税了,可以直接申请退税
2025-07-12
你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里面的是B表, C表是多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在一块的。去自然人电子事务局网页版里面下方有一个生产经营所得税表。
2025-01-17
你好,在电子税务局,我的代办里应该有,没有的话也可以过几天再进去试试。
2021-09-14
您好!您报表只是计提数,不是实际数!申报的时候有纳税调整项,按调整后的所得计缴税费,在次年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差异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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