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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电子税务局收到这条通知。“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调整结算申报。申报内容为2023年1-11月(费款所属期)缴费基数差额结算;申报渠道为本表“结算申报”页面;申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在哪里申报,怎么申报?

2024-01-16 19: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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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19:43

你好!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调整结算申报。属于社保根据2023年缴费基数最低最高限进行的调整,你们单位可能有涉及此类最低最高限进行调整的人员或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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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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