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操作是可以操作,但是税务局也可以认定为抽逃资金

有将实收资本调整为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吗?这样操作有什么风险吗?
我本人投资了A公司占股60%,而A公司又占有B公司60%股权。 现在可以我转了A公司100万投资款作实缴投资,然后A公司又转手投给B公司100万作投资款。 这样操作可行不?
股东缴纳实收资本后 又向公司借款转回去 这样操作可以吗
请问 自然人股东A认缴39万,实缴40万,现在要把股权转让给B股东,1元转让可以吗?然后转让后公司把原先实缴的40万退回A股东,这样操作可以吗?
公司减资,减资后实收资本比注册资本多,股东已缴实收资本可以退回给股东吗?如果可以,又要缴什么税呢?
如果我签个借款协议 约定利息呢
你好可以的,可以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