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计入库存商品,领用的时候再计入费用

您好,老师,我公司是做室内设计的,最近签了一个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万块钱,里面7万块钱是代购费,3万块钱是设计费,客户把10万块钱转到我的对公账户了,然后后期我给他代购家具啥的,买家具的钱我用对公账户支付给家具公司,发票由家具公司直接来给客户,我在中间只挣设计费3万,并且和客户签了代购合同,请问有什么税务风险吗,我在税务上的收入是不是申报3万元,另外怎么做账呢,就是我付款给家具公司的时候
老师: 我们现在刚购买了一个酒店,然后开始装修改造,其中卖家厨房设备,就直接不弄走了。我们花7万块钱直接购买了。但是那些东西也没具体啥明细了。而且都是用了很多年的,就一起买了能用的用将来,这样的我怎么入账呢,?
老师: 我们现在刚购买了一个酒店,然后开始装修改造,其中卖家厨房设备,就直接不弄走了。我们花7万块钱直接购买了。但是那些东西也没具体啥明细了。而且都是用了很多年的,就一起买了能用的用将来,这样的我怎么入账呢?
老师: 我们现在刚购买了一个酒店,然后开始装修改造,其中卖家厨房设备,就直接不弄走了。我们花7万块钱直接购买了。但是那些东西也没具体啥明细了。而且都是用了很多年的,就一起买了能用的用将来,这样的我怎么入账呢,?
老师: 我们现在刚购买了一个酒店,然后开始装修改造,其中卖家厨房设备,就直接不弄走了。我们花7万块钱直接购买了。但是那些东西也没具体啥明细了。而且都是用了很多年的,就一起买了能用的用将来,这样的我怎么入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