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及附加税不允许抵扣的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老师以上内容我百度查的,我不太明白扣除什么意思,比如说A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是100000,成本80000,管理费用20000(招待费10000),本身我是没有利润的,还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鉴于系统发现贵企业2022年四季度预缴申报的营业成本与当前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金额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有关规定,建议贵企业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及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避免产生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老师,请问收到这个短信需要注意什么
老师,早上好!请问业务出差的餐补需要发票入账吗?需要做到工资里吗?还是单独写报销单报销呢?有什么问税务文件规定吗?
请问老师,建筑企业跨年工程到现在工程还未完工,现在收到上年度的发票入账到今年到时候税前扣除有么有争议?
下列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B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属于法定资产损失的,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C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属于以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 D企业逾期2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正确答案:D:D选项D,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 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请问老师B选项有疑问?法定损失?
收假发票的单位如何处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但是如果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假发票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应税项目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属于存在真实交易行为,非故意取得虚假、虚开发票的,应当向对方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在汇算清缴期内换开的,可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在汇算清缴期后换开的,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