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贷款相关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A公司为一家普通商业公司,B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委托服务协议,由A公司负责B公司产品的推广。发货、开票与结算由B公司与相关客户直接进行,B公司按照销售额的10%支付给A公司。问A公司应该给B开什么类发票?这笔业务属于委托代销吗,如属于委托代销发票可以B开给客户吗,然后A开发票给B代销手续费?
老师,公司性质是矿山企业,自有资金闲置,通过委托财务公司将自有资金贷给其他单位,请问公司产生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是否可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数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股纳税人,本年5月底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外地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货物已发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税额39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费1090元。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托运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乙公司,注明运费1000元,增值税税额90元。甲公司将该发票转交给乙公司。【任务要求】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老师你好 我们是b公司,a公司委托我们 要以我们的名义贷款(融资租赁贷款),贷款下来后我们要打给b公司,贷款产生的手续费,保证金以及今后还款全部由a公司打给我们,我们再还 现在我这边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老师,公司A委托某一财务公司将自有资金贷给公司B,公司A将办理该笔委托贷款发生的手续费支付给该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将该笔手续费开具专票给公司A,请问此时公司A 是否可以抵扣手续费专票的进项税额?
老师您好,应交税费是负数正常吗?把所有进项都做了,但有的没抵扣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下面的劳务队开个公司的1个点的普票机械租赁费发票,在备注栏没有备注项目名称和地址,这发票公司可以用吗?
老师,你好,问一下招标代理公司24年的业务发票已开,中标方款已付,现在财政审计要求招标单位付款,我现在是挨个红冲中超单位的发票,还是直接给招标单位开票收款?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 申请年份:2016年9月 入账时点:2025年3月 剩余使用月数:138个月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保护期10年) 申请年份:2020年11月年入账时点:2025年3月。剩余使用月数:68个月。 你好,看一下这个摊销的剩余月份都对着吗?
老师,2024年2025年,两年里我把管理部门用的车的折旧费计入到了制造费用-折旧费里面了,我现在该如何调账呢
收购茶叶每天价格都不一样,卖出去茶叶也是一天一个价,那收购茶叶发票也是月底一次开具,做账怎么核算更能体现真实成本
•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 申请年份:2016年 入账时点:2025年3月 剩余使用月数:132个月(11年) •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保护期10年) 申请年份:2020年入账时点:2025年3月。剩余使用月数:60个月(5年)你好,看一下这个摊销的剩余月份都对着吗
公司购黄牛宰杀后卖肉,因为销售比较乱,会计科目明细不分这么细了,计入库存商品/食品,可以吗,还是库存商品/黄牛?
申请退休的岗位工种是怎么填
老师,退休的这张表怎么填
公司A不是借款方,而是贷款方,另外公司A收到的委托贷款利息向借款方开利息普票,从而需要交增值税,利息产生了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什么向外支付的手续费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了呢
财税2016 36号文件规定和贷款相关的进项不能抵扣。
因为我看你这个业务是因为贷款发生的。
你要是和贷款没有关系,这个就是可以抵扣。
贷款服务是不是指公司和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利息以及手续费,而现在金融机构只是一个中间机构性质,委托方(提供贷款方)委托财务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委托方向财务公司支付手续费,利息发票由委托方开给借款方。个人感觉这个业务性质同36号里面的贷款服务还是有所区别的是吗,老师您再给看看,谢谢!
这个其实还是和借款相关,要不借款你就没有中间这个支出了,所以这个不让扣除。
36号文,是不是说的借款方,借款方收到的利息发票不能抵扣,同时与这笔借款直接相关的首手续费等都不能抵扣,但现在是贷款方支付的手续费啊
这是相关解释可以看一下
金融业增值税:贷款服务的征收与抵扣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511/07/30678284_558124165.shtml 可以参考这个看一下
老师,我看了您发的专家解读,我理解还是针对借款方,因为借款方取得利息发票不能抵,同时与之相关的手续费也不能抵,因为怕如果手续费可以抵扣了,可能存在利息支出减少,手续费增加,是为了堵这个洞的
现在是贷款方给借款方开利息发票,手续费由贷款方承担,财务公司把手续费发票开给贷款方,对于贷款方为啥就不能抵扣手续费呢
出借方是吧,出借方取得相关进项,这样可以抵扣。
对,贷款方是出借方,我刚才给12366打电话了,回答是只要属于贷款服务,都不能抵,这个回答是不是有点儿笼统了
其实文件也是这么样说的。就是说和贷款相关的进项都不能抵扣。然后没有具体的解释说是出借方还是说借款方。
但是按照原理来分吧,它是属于借款方。 但是政策的文件具体没有解释,所以你最终就以你税务局给的政策为准。
老师,就是说需要再问问专管员,或者所在地税务局政策法规科?
是这样情况对的。文件解释不清楚的,就以当地税务局给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