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期末余额 = 本期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发生额 – 本期减少发生额
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增加数和减少数,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一般在借方,有些账户可能无余额)计算公式=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我的问题是上述原理和公式,是不是指的同一类的会计科目,比如一个公司一定时期内的银行存款,借方增加,贷方减少,公式也仅指银行存款的借贷方加减,而不能含有任何别的科目,包括库存现金?
甲公司 2021年2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甲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价款1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3)公司投资者投入资本金 50000 元,款项存入银行。 20000 元尚未支付,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因索。 (6))已知甲公司 2 月份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如下:会计账户 期初余额(单位:元) 借 贷 银行存款 160000 原材料 200000 应付票据 120000 应付账歉 10000 长期借款 130000 实收资本 100000 结算6 个会计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分录 40 分、发生额 30 分、期术余额 30,合计 100 分】 例如:“银行存款”账户的T字账如下 ”借 银行存款 *货万 期初余额 3000 :2000 4000 增加发生额4000 减少发生额” 2000 期末余额 so00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即期初余额—期末余额》0),意味着本期收到了以前期间的应收款项,在权则发生制下此事不会影响利润,而在收付实现制下,此事会增加利润,所以需要在权责发生制编制的净利润的基础上加上。 这句话,期初余额减去期末余额,为什么说是收到以前期间的应收款项,而不是包含本期呢
一)N公司2019年8月份有关账户的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如下表所示;(12分)账户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借方贷方借方贷方借方贷方库存现金7200—1200()4800—银行存款96000—()75600()—原材料60000—26400()48000—应收账款()—()10080096000—固定资产()—2880027000120000—实收资本—180000—()—216000资本公积—48000()12000—36000短期借款—60000()——18000应付账款—9600010200()—165600合计()384000()()()()
老师,麻烦帮我解答下,这个科目余额表里面的本年累计借方是一直等于本年累计贷方的,但是横项的关系式我没算明白,这个期末余额和本年累计之间有计算关系吗?也就是说这个金蝶kis云导出的科目余额表,你看期初和期末的应收借方余额是一样的,但是中间的本年累计金额借方减贷方差额是1946758.14,正常逻辑期末余额不是=期初+本年的发生额,如果用这个余额+1946758.14的话那就不对了。我就不懂,这个逻辑关系是什么,麻烦老师答复下
老师公司原来没有人员,社保今天增加的人,还没审核通过了,明天再申报社保可以吗
公司把厂房租一部分给客户,收的水电费入其它业务收入,那我结转成本时凭证怎么做?
老师:如果线上平台已经收款,但是销售系统里面没有做销售,例如银行收款线上平台5月销售143.68 元,6月销售1490.53,8月份才做销售下账,这边分录怎么做?
老师,请问一下取得进项发票抵扣有要求吗?比如我这个月开了免税的销售发票,那我能勾选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吗?
老师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申报个税不能抵扣?
老师,在职员工意外离世,公司给发的大额抚恤金可以转给直系亲属吗?要申报个税免税吗
你好朴老师,有一个员工6月辞职,6月工资暂时未发,按公司规定,6月工资是在7月发的,然后8月申报个税,那么8月申报个税时,该员工工资写0,是吗?那么到9月申报个税的时候,该员工仍然未发工资的,那么需要改为非正常状态吗
老师有推荐的人事软件吗
之前报销款挂错了 可以调么 怎么调整 是发票挂给那个人 但是没给那个人付款
老师,在资产负债表里面存货里面,在产品科目里怎么会有负数?我是哪里做错了还是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