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需要缴纳增值税。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以下简称“公告”),对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公告第一条的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我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是甲网站授权代理商,合作模式是我公司按其指定价格售卖网站产品套餐,按月销售总额给我们返佣金,我们开佣金发发票给其网站,客户打款给我们,我们给其在后台开通套餐,然后开票给客户,我们和甲网站的合同模式是FD模式,客户可以直接在自已后台开发票,等于是甲网站直接开票给客户,我们代收款,但在售卖套餐中我们加了价,我们给客户开票,就没要他们在后台自已开票了,我举个例子,如一个套餐,规定售价是4000元,但们卖了4200元,就没告诉客户可以其后台开票,我们直接开4200元发票开客户,但我们还要充值4000元到其后台购买产品套餐,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呢? 我是这样做会计分录的, 借:应收帐款 XX客户 4200 贷:应付帐款 甲网站 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1.58 主营业务收入 158.42 我们向客户开4200元(含税)发票,甲网站不开票给我们,这样的会计处理对吗 我们在网站充值,甲网站不开发票给我们
(1)大石电器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500元,税额为455元,款已付。(2)大石电器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原材料,这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3)大石电器兴建职工宿舍,领用自产库存商品一批,成本为200000元,计税基础为350000元。(4)大石电器董事会决定用公司生产的一批商品交换全兴机电的商标权。这部分商品的成本为1000000元,公允价值为2100000元。根据大石电器与全兴机电签署的协议,大石电器需要支付补价500000元,由银行转账支付。(5)大石电器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同时出租包装物给龙兴公司,包装物的实际成本为1000元,收到租金339元,押金1200元。要求:计算大石电器6月应纳增值税额。
老师:您好!我是废品回收公司的,我这里要向钢铁公司卖一批废钢铁,给钢铁公司开增值税发票需要纳多少税?回款后又需要缴纳多少所得税?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建筑公司,程包了一个拆迁工程,有很多废料 废铁 砖渣等可以卖钱。现在公司想把这些废料给一个员工去处理,卖的钱也归员工。废品大概可以卖1000万元,公司需要跟个人签什么合同或协议么,个人需要交什么税么,个人账户收那么多钱会不会有风险
甲公司为小规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销售五金产品,2022年1月购进网格布14万,蓄电池7万,水性防锈漆17万用银行支付已取得进项普票,1月把购进的网格布卖给乙公司卖了17万,2月与丙公司合作,把蓄电池卖给了丙公司卖了9万,3月把水性防锈漆平均卖给了乙丙两个公司每个公司收取10万。乙开普票,丙开专票,发票供货时已开具。若3月28号丙把10万的水性防锈漆退回,甲把发票作废请算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分别为多少?
老师好,我公司跟中介公司签订了商标注册合同,对方帮我们注册商标,给我们开具的是现代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的发票。我感觉按合同来说,这个发票没有开错,但实际我们公司是成功的注册了商标,按理来说,应该是有无形资产-商标的增加的,可是我收到的发票并不是无形资产-商标的发票。我有点理不清这个逻辑
老师,个体户做跨境电商的,在TikTok平台,卖给国外,1688平台采购,但没有一点进项发票,怎么办
老师,这个股权架构图怎么看,我们是I公司,这个最终受益人是谁?
登录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弹不出受益人填报,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就是申报了?从哪里查?
请朴老师解答,老师,22题中,AB两个选项的汇兑差额计入哪个科目的
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老师我看别的会计群说工商年报受益人填写都要做呀是吗?我们就是普通公司
外贸出口企业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忘记填写退税勾选的数据了,这个可以更正申报吗?
您好老师,分公司和总公司,汇算清缴年报财务报表需要合并报表吗?年底财报已经合并了
这个受益所有人登记,进去就一直是这样,提示系统繁忙,明天就要截止登记了,电话也打不通,怎么办?
不是,公司不是从事 这个行业,只是公司的一些废垃圾,让人来回收
同学你好,首先明确一下概念,旧货,旧固定资产和旧物品: 1、旧货指的是专门用于出售的旧货,一般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所称旧货,是指自己是没有使用过的,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2、旧固定资产是企业自己使用过,会计帐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旧物品是指企业自已使用过,价值较小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核算的包装物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税法对于旧货规定的专门的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旧货经营单位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2B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不能再使用
旧物品是指价值较小,企业自己使用过的,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核算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品。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2B税率)×税率(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2B3%)*3%
那就是旧物品或者旧固定资产 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