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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都是小规模,总公司是前年成立的,分公司是去年12月成立的,2023年总公司是亏损,分公司是2024年第一季度开展业务的,去税局咨询,总分汇总是否需要备案,说是需要在电子税务局里填写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当时分公司财务制度备案时选的核算方式是独立核算,是不是得改成:独立核算统负盈亏,这样才能把企税这块的总分公司利润合并相抵计算盈亏?

2024-03-19 15:3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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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5:45

首先,关于是否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填写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这通常取决于您所在地的具体税务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总分公司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纳税,那么是需要进行相关信息报告的备案的。因此,建议您再次与税务局确认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其次,关于分公司财务制度备案时选的核算方式问题,如果选择的是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处理通常是相对独立的。然而,如果总分公司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纳税,那么可能需要对分公司的核算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 至于是否需要改成“独立核算统负盈亏”,这取决于您所在地的税务规定以及您公司的具体情况。统负盈亏是一种特殊的核算方式,意味着分公司的盈亏需要由总公司统一承担。如果当地税务规定允许并且您公司确实需要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税务处理,那么可以考虑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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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是否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填写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这通常取决于您所在地的具体税务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总分公司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纳税,那么是需要进行相关信息报告的备案的。因此,建议您再次与税务局确认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其次,关于分公司财务制度备案时选的核算方式问题,如果选择的是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处理通常是相对独立的。然而,如果总分公司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纳税,那么可能需要对分公司的核算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 至于是否需要改成“独立核算统负盈亏”,这取决于您所在地的税务规定以及您公司的具体情况。统负盈亏是一种特殊的核算方式,意味着分公司的盈亏需要由总公司统一承担。如果当地税务规定允许并且您公司确实需要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税务处理,那么可以考虑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4-03-19
您好,增值税分开申报,所得税总分公司就是汇总申报的。 对于分公司而言,不管是选择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都可以选择与总公司一起申报企业所得税 在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指导方针申报纳税。 具体来说,总公司和分公司把相关数据统一计算出来以后,按照收入、总资产和工资总额的权重分摊各自需要承担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当地预缴,最后由总公司进行汇缴清算。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分摊? 总的分摊办法是总公司承担50%,分支机构分摊50%。 1、总公司 对于总公司分摊的50%来说,其中的一半需要就地办理缴纳,另一半需要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 2、分公司 对于分公司来说,如果只有一个,那么这个分公司直接承担分摊的50%企业所得税即可。如果有多个分公司,就需要按照收入、资产和工资的权重进行再次分摊。 根据《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可知,经营收入、资产总额和职工工资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0和0.35。
2024-03-19
你好,学员,只要做了汇总纳税的备案,以后就是总公司汇总社保的,分公司不用再申报了
2022-01-23
总部汇总纳税申报给分公司分配表,分配表是多少分公司就申报多少即可
2022-12-10
1,通常分公司能够独立建账,就可以独立核算 2,如果是跨地区,要视同销售 3,如果是独立核算,就是分开认定,如果是非独立核算,是整体认定。 4,只是增值税的问题,所得税都是汇总处理的 增值税是各算各的。 是的,汇总的。 各自算各自的, 不会通算的。 并没有区别,如果独立核算,都是增值税单独主体处理的。
20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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