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是否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填写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这通常取决于您所在地的具体税务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总分公司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纳税,那么是需要进行相关信息报告的备案的。因此,建议您再次与税务局确认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其次,关于分公司财务制度备案时选的核算方式问题,如果选择的是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处理通常是相对独立的。然而,如果总分公司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纳税,那么可能需要对分公司的核算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 至于是否需要改成“独立核算统负盈亏”,这取决于您所在地的税务规定以及您公司的具体情况。统负盈亏是一种特殊的核算方式,意味着分公司的盈亏需要由总公司统一承担。如果当地税务规定允许并且您公司确实需要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税务处理,那么可以考虑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1年11成立分公司,独立核算,做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我知道2022年汇算清缴时是总公司这边报,分公司不用,2023年以后呢?分公司是否需要做汇算清缴?然后跟季度申报那样按比例分摊企业所得税?补缴税款也是按50%分摊缴纳吗?填报的数据都是合并后的数据吗?
非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我这边是总公司。总分公司合计21年利润是负数,但是分开总公司是正数 分公司是负数。那么现在填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总公司的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里,财务数据是不是填总分公司的合计数据,这样最终利润才是负的不用交税,否则不合计的话是需要交所得税的,但其实总体利润是负数。(但是如果合计填的话,全申报的时候会跳出一个提示说申报表与财务报表利润表的数据不一致要填原因,这个有关系吗)
老师,关于分公司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问题 1、分公司也得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企业所得税不享受小规模税率?按照25%? 3、分公司独立核算,有利润了。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还需要把分公司的利润合并一起?如果分公司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公司就不需要再交分公司的部分了吧? 4、我理解企业所得税是需要有单独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性,为什么税务局还要我申报企业所得税?
老师您好,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有总公司和分公司,原来分公司是独立公司核算所得税,今年12月份刚申请备案,作为非独立公司处理,与总公司一起汇算清缴所得税,请问因一三季度都是独立核算所得税,第4季度就变成合并所得税了,这样产生的差额是什么样?有没有相关的报表学习?
老师您好,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正常是符合小微企业, 由于我三季度前所得税增值税都是独立申报的,第4季度在s局备案我进行了汇总申报,增值税也是独立的、所得税汇总在一起,我想问①财务报表利润表是总公司全年总额加上分公司四季度数, ②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是不是还是总公司的年初数,年末的数是总公司全年数加上分公司全年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