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句话提到“用于建造厂房的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在厂房建造期间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这意味着,在厂房建设的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应该被视为在建工程成本的一部分。这是因为土地使用权是厂房建设所需的重要资源,其经济成本应该被纳入厂房建设的总成本中。 第二句话则是说“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不应当计入所建造的建筑物成本,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计提折旧”。这句话表明,虽然土地使用权被视为无形资产,但在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其账面价值不会与建筑物的成本合并计算。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是两个独立的资产,它们各自具有独立的价值和使用寿命,因此需要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和折旧计提。 所以,这两句话分别描述了土地使用权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会计处理方式,它们并不矛盾,而是相互补充的。
老师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自用的厂房,在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入账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但在在建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是不是要计入固定资产的建造成本里面? 我记得是这样的,但是后面更正的会计分录确是这样的
用于建造厂房的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在厂房建造期间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这个意思就是说,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然后将它慢慢摊销到固定资产当中,是土地使用权中自建房屋可无形资产和建筑物分配情况下的
用于建造厂房的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在厂房建造期间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请教老师,这句话为什么是对的呢?为什么不计入制造费用呢
公司购入土地自建厂房,如果土地有相应证件计入无形资产核算,在使用期限内摊销,建造的厂房按照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分别核算;如果土地没有相应证件,土地计入在建工程,等建成转入固定资产,那么土地使用权和房租一起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是这样吗?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出让金计入无形资产,后续在建造过程又计入在建工程,而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不是有问题吗 1次浏览 老师解答 相关问题讨论 还有其它疑问? 会计学堂金牌答疑老师 1028 2287928 相关问题 你好,土地使用权用于自建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费计入无形资产,还是在建工程 老师,土地使用权不是应该计入在建工程吗,为什么解析时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分开摊销不计入,解析有问题吗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在建工程,应确认为无形资产。那么分录如何做? 购买土地建厂房 土地使用权 并入无形资产单独摊销 还是在筹建厂房期间 摊销的费用要并入在建工程 转入固定资产-厂房? 购买的60亩地土地使用权,是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还是在建工程呢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老师就是 说 只有 自用厂房 才会在建造期间 才会把 土地无形资产摊销进入厂房成本 那老师 还有那些资产这样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