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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就是债转股,直接从应付账款转为实收资本,不走银行流水,有什么风险?

2024-03-29 13:2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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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3:23

你好,因为是债权转为的股权,所以没有银行流水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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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转股的风险不在于是否走银行流水。具体分析如下:你参考一下 一、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债务人的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按股票公允价减去股本额)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按抵债额减去股票公允价值)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由此可见债转股所得税问题,就在于其计入当期损益的收入或支出,营业外收入计算当期利润缴纳所得税费用,支出冲抵费用。债权人的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二、税收风险 企业所得税 1.一般性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2009]59号第四条“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二)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之规定,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需要单独确认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债务人若存在债务清偿所得,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特殊性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2009]59号第五条“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及第六条“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一)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可暂不确认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印花税 债转股协议不在列举凭证之内;而到目前为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未把债转股协议列入应税凭证,因此,债转股协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债务人对于新增的资本需要缴纳印花税,按照新增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 三、法律程序 办理时应根据本地区的规定要求办理,此处以天津为例 依据: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津工商企注字[2009]14号) 公司债权转股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二)债权应当基于双务合同产生并以货币给付为内容。 (三)同一债权涉及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应当经该债权的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 (四)债权人如果同时是被投资公司债务人的,该债权人实施债权转股权的金额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债权抵销所承担债务后的余额。 (五)债权出资评估作价金额应当经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六)债权人或债务人为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国有性质单位的,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债权转股权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权人和被投资公司的名称、住所; (二)债权的形成依据、时间; (三)债权总金额及各债权人所享有的份额; (四)拟转为出资的债权数额、评估作价方式; (五)协议生效时间; (六)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 公司以债权转股权形式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验资证明应当依照《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载明该债权的审计和评估情况,包括:审计及评估机构的名称、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审计及评估报告的文号、审计及评估结果等事项。此外,验资证明还应当载明实施债权转股权的基准日期、全体股东确认的作价出资金额、被投资公司财务报表的调整等情况。 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增加的注册资本不得分期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一并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被投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债权转股权的决议。 (二)债权人与被投资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股权协议》。 (三)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对债权作价出资金额一致确认的文件。 (四)同一债权涉及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提交该债权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的文件。 (五)公司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以债权出资的出资方式;申请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2024-03-29
你好,因为是债权转为的股权,所以没有银行流水也是正常的
2024-03-29
你好有银行流水的可以 这个是货币出资 出借款不支付转投账款的说明 股东签字
2024-07-14
你好  不能直接入实收资本的。 要挂其他应付款。到时税务局或者工商局不认可 可能会让你们重新转款做资本的   
2020-11-30
你好,这个其他应付款当时有银行流水吗?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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