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签订一个三方协议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可能需要签订的协议类型: 1. **债权转让协议**:分公司在注销前,如果有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应收账款的权益转让给总公司。 2. **委托收款协议**: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委托总公司代为收取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3. **三方协议**:如果涉及到另一个公司向总公司开票,最好是签订一个三方协议,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三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合一。这样的协议可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包括开票方、收款方和最终的服务或商品接收方。 4. **合同变更协议**:如果原合同是在分公司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那么在分公司注销的情况下,需要与第三方协商,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总公司,这通常需要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综上,在签订这些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保协议内容清晰,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协议应当由有权代表各方的个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以示正式有效。 3. 考虑到税务处理,应咨询财务和税务专家,确保协议内容符合税务法规要求。 4.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到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确保签订协议的行为得到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总公司鉴协议,分公司干活开的发票,款可以付给分公司吗?(有总公司委托书一委托分公司收款开发票可以吗?
请问总公司鉴协议,分公司干活开的发票,款可以付给分公司吗?(有总公司委托书一委托分公司收款开发票可以吗?
我公司开不了票委托第三方开票收款!可以签订三方协议规避风险吗?
我司与中建总公司签订合同,又签订补充三方协议,明确“合同由中建总公司签订,实际执行方为中建分公司,发票由中建分公司开票”,我司收到中建分公司发票,可否付款?
由于分公司在开办期初证件未办理清楚,总公司代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实际业务是分公司在租的,并且后期也是由分公司支付款项。销售方按签约主体把票开给了总公司。有两个问题:1、付款方与发票收款方不一致,即实际业务发生者分公司付款,合同签约方总公司收票,这样是否存在风险,该如何处理?可以签订总公司委托分公司付款的协议吗,这样处理税务上是否认定为正常?2、签完协议,收票方(总公司)是否可以正常入账作为费用,与分公司挂往来。
我公司做渣土运输的,是一般纳税人,有私人的车子挂靠到到我公司。我给工地开10万运费,工地给我公司补0.09增值税,我公司需要给他们私人结算运费,我应该收他们几个点的费用。
老师,企业所得税年报,营业外收入需要调增50.24元,这里属于小微企业,我没有选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这些表,我要怎么去调
零报税,是每月报一次吗?
老师 就是新建的厂房 老板想看投进去多少钱 我看哪些科目啊
老师,返聘退休人员应该签什么合同?在申报时又该如何申报?
公司以前给员工居住或者办公的租住的单子,后因办公地点取消,所以提前退租,导致没有到期就停止租房了,然后当时这个押金也没有给退,有个几万块钱,像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租住的是个人的房子,没有发票, 现在的押金。无法收回,然后让办公室的人员写一个情况说明,附在凭证后面能税前扣除吗?
找会计工作需要必须有中级职称吗
老师,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是个啥?怎么又出来了一个这个科目?以前没见过?
如果账上的汽车固定资产残值还有1万多开给个人了,然后个人自己去二手车市场过户,二车市场开支的发票,如果金额高于1万多,这个是不是有税务预警
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汽车开给个人的,个人自己去过户了,然后二手车市场开了个那个发票嘛,但是那个发票没有给公司留存,这个是不是需要问对方要过来?
这个协议是以注销的公司和开发票的公司签订吗
你好!三方一起签合同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