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单选题】孙某与赵某约定,赵某若于年内结婚,孙某将把其名下一套房屋借给赵某使用1年。该约定的性质是()。 A.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B.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 D.不属于法律行为 4.【单选题】甲公司授予乙公司代理权,委托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购货物。乙公司和丙公司串通,致乙公司以甲公司名义购进的货物质次价高,使甲公司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关于甲公司损失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 B.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5.【单选题】(2020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一裁终局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后,当事人既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后,当事人不得依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D.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甲公司与乙公司都是某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且两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东均基本一致,系关联公司。原告姜某于2011年1月入职甲公司,双方签订了自2013年12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的书面劳动合同,在该劳动合同期限内,因甲公司停止经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进行了统一的人事安排,于2015年9月将姜某等人调至乙公司工作。虽然姜某与乙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姜某对此也未提出异议,因姜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其工作岗位、职务、待遇等均未发生变化,乙公司也基本按原劳动合同的标准向其支付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姜某以乙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了劳动仲裁,请求裁决乙公司支付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裁决支持姜某的请求,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乙公司不需向被告姜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试分析:本案中,被告是否有权获得双倍工资差额?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与乙公司都是某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两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东均基本一致,系关 联公司。原告姜某于2011年1月入职甲公司,双方签订了自2013年12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的书面劳动合同。在该劳动合同期限内,甲公司停止经营,甲公司与孔公司之间进行了统一的人事安排,于2015年9月将姜某等人调至乙公司工作。虽然姜某与乙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姜某对此也未提出异议。因姜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工作岗位、职务、待遇等均未发生变化,乙公司也基本按原劳动合同的标准向其支付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姜某以乙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了劳动仲裁,请求裁决乙公司支付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__倍工资差额,仲裁委裁决支持姜某的请求,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乙公司不需向被告姜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试分析:本案中,被告是否有权获得双倍工资差额?简要说明理由。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时判决、裁定停止执行 C.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E.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问题:DE选项,什么是再审?再审是二审终审之后再申请审判的吗?二审是3个月内要审结,再审是6个月
关于不应撤销的几点有疑问,请老师帮忙解答。 1、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管理人请示撤销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的问题是,教材中关于”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中止与继续“中提到,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破产申请受理后应当中止。 而这里又说可以进行个别清偿,那不是矛盾了吗?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老师,a公司给b公司分红,b公司不上个人所得税,请问,b公司老板从b公司拿钱走,需要上税吗?
无生产能力的混凝土商贸公司可以委托有资质搅拌站,加工混凝土销售吗
老师,我接手的以前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每个月都是勾稽关系不平的,请问我现在从七月份开始,怎样调整,才能让以后的报表勾稽关系做平?
社保个税不在一个公司有影响吗?
出口外贸,我这个月才开回来进项,没有开销项,9月做无票收入申报,9月在开发票可以么
新注册的混凝土商贸公司没有预拌混凝土承包资质,可以采购原材料委托有资质的搅拌站委托加工混凝土,并销售吗,账务处理
老师,这个题怎么没有算折旧抵税
老师,CNF的出口普通发票怎么开呢有模板可以看吗
老师,扣公司每位员工50块钱以内作为爱心资金是不是替公司省钱?,按等级扣,比如普工5块钱,职员10块钱,经理级别50块钱
快递员导致没有及时答复,怎么合同还能生效
不是说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吗?
劳动仲裁一般不是一裁终局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