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B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D.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2、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B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D.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是()。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赠送他人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5.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A.购买方收到货物的当天B.销售方发出货物当天C.销售方收到剩余货款当天D.销售方收到第一笔货款当天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是()。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赠送他人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5.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A.购买方收到货物的当天B.销售方发出货物当天C.销售方收到剩余货款当天D.销售方收到第一笔货款当天
多选下列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表述正确的是A.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公司不超过12个月的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B.采取赊销销售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C.发生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D.采取托收承付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房屋租赁行业,客户转租金到公户,再从公户转到老板私户应该怎么备注
月工资3万,如何根据税收政策,合理避税
可以做到销售费用-材料费吗这个科目吗
老师客户打的开模费,这个不会退给客户怎么做会计分录合适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做纯贸易出口,小企业会计准则,以cif 形式出口,保运费是不是就是代外国客户支付?我收到的国内发票不能做我们费用?
怎么找不到下载个税代扣代缴客户端了?
老师,请问在计算23年1-6月投资收益时,固定资产的折旧为什么只÷5,没有在÷6×12算呐
老师,供应商大幅度上调价格,以前签的合同执行不了,需要重新签订上调后价格合同,这种情况税务有没有问题?以前签的合同印花税都交了的。
老师您好,就是公司2023年成立,然后2025年才开通税务,那关于到2025年5月31日之前要做2024年度的汇算清缴吗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所得税汇算时,应付职工薪酬24年贷方计提数,奖金多计提了,但在25年2月发放奖金时又冲的多计提数,这时汇算清缴应付职工薪酬账载金额我应该填24年计提数吗,我今年调增了,我25年在5月31日之前把奖金发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不发了,我用26年汇算25年所得税汇算时用调减吗
同学你好,这个题选择B选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