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能不能把汽车在12月份一次性记入费用里面,你的意思是账务处理这样做吗?

老师,我公司在2020年1月购入一辆20万的车,正确的话应记入固定资产并且累计折旧。但之前的财务错误的理解了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政策,直接记了一笔20万的营业费用,且记在了2019年12月,没有入固定资产,这样的话资产负债表里头固定资产那一栏就错了,并且之后买的三辆车也都是这样记账的。老师,您看我需要怎么调账才合适啊,是不是调账还不能影响利润表这些啊。然后第二个问题,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政策具体怎么理解啊,车折旧的话最低年限是4年,比如一辆车100万,我选择4年累计折旧,一年就是25万。那么一次性税钱扣除是说买了车的第一年可以一次性扣除当年的25万,还是扣除100万呢?谢谢老师,期待您的回复!
老师,公司11月份购进汽车不含税54万,政策规定可以一次性折旧进费用,账务处理会做,就是我12月份全部折旧完,问题一:报表有没有需要填的?(比如企业所得税报表中好像有个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问题二:如果平常的报表不需要填,是不是第二年的汇算清缴要把这个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填进去?是纳税调增吗?如果纳税调增了的话,还要补交企业所得税,这个政策也没啥意义,企业也没享受优惠。
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关于财税2018年46号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入固定资产在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红领巾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分年度计算折旧。老师现在我针对这个政策咨询3个问题:1、如果我们在2019年度购买了一辆汽车,在2019年度10月份的时候按月计提折旧,2020年进行了正常的汇算清缴,想问下剩余的金额可否在2021年度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2、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一致的情况 下,可否选择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3、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不一致的情况下,在做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写表格。
老师您好,我们是小企业会计准则。2021年总共多记了23万的管理成本(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现在需要把这部分金额转出,并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问题1:我2022年还没有结账,用未来适用法,是不是可以直接在2022年12月份把这部分金额一次性转出?具体分录应该怎么录呢?问题2:录完分录之后,还需要去系统里更正2021年的企业所得税报表和财务报表吗?2021年亏损7万,如果调整完这23万,应该是盈利16万,那么就需要补缴4000元的企业所得税。可是如果直接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报表把管理成本减少23万的话,2022年的数据也会有影响,这不就等同于我多调整了一次吗?但是如果不调整2021年的报表,2022年亏损30万,就算去掉这23万的成本,2022年依然还是亏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那需要补缴的4000元怎么体现呢?谢谢!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去年12月份又预提一项费用比如说10万元整,该费用的发票是在23年2月份开来的,但是当时预提的时候,因为发票没开具,而且当初它家每次都开的普通发票,所以我按含税价预提的费用,23年收到发票后,发现对方开的是专票,小规模企业有一个0.01税率的增值税,因此票面不含税金额为9.9万元+0.1万元的增值税,我在冲该笔预提费用时,只能用不含税金额9.9万元去冲当初预提的,剩下的0.1万元无法冲减费用,于是在23年做2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0.1万元做了调增处理,现在是纳税申报的问题解决了,但是在账务上,我要怎么处理这个0.1万元多出来的应付款呀,因为在23年做冲预提费用时,0.1万元这个部分是做的借进项税金,贷其他应付款,感觉这样重复做了,有什么办法不重复也能正确入账呢,麻烦老师解答下,谢谢
购买的酒,不是销售出去用,可以抵扣?增值税13个点
老师您好,申报26年1月份的工资是4800,个税养老保险也都是按4800做的,请问2月份我们领导结工资打算,因为效益不好,不打算给他开了,或者就做个基础工资2000元,那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基数,如何按我们当地基数是4623去计提申报呢
俺公司是建筑公司,与建设单位签了一份包工包料的施工合同,现在老板把劳务部分全部包给了一个劳务公司,这个劳务公司给俺公司开劳务发票,劳务费由建设单位以代发工资的方式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工人(代发工资资料是俺公司盖的章,建设单位并不知道这些工人是另外一个劳务公司的工人),这种情况账务该怎么处理?俺公司需要劳务公司提供哪些资料?
老师,年终奖当月发放什么时候交个税
收到自然人代开的发票企业必须代扣代缴个税吗?
外购产品送客户视同销售,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如何确定,产品采购成本1万元开具普票
按季度缴纳房产税,金额不大,是否可以在交款的时候同时计提
老师上个月的留底税额在哪里可以看出
老师我每月发1万的工资 然后附加扣除有3100 那一年下来需要缴纳多少个税呢 然后要是以奖金方式方呢 哪个税交的更少呢
公司付一笔500万的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25年9-12月计入期间费用87万,在26年1月收到三张发票各50万,合计150万。那25年的那笔分录里后边附发票吗?福多少合适?
汽车我已经在23年折旧了几个月了,但是现在我的福利费跟业务招待费需要在23年汇算清缴调增,我成本不够,想问能不能把这个汽车在23年12月改一下账本,把后续的折旧一次折旧完毕,这样我23年的成本就上来了
按照政策,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你账务处理上如果继续计提折旧,只是后续年度要纳税调增。
我就是说后续不记提了,全部一次性把余下的金额折旧在12月份,这样可以不
还是在汇算清缴的表里面有可以填这个的项目啊?
账务处理没有这个规定哦,会计准则是按照直线法等该摊销的还是要摊销。税法上可以一次性抵扣。
就是我的帐上面还是要折旧,但是汇算清缴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嗯是的,会计准则没有一次性抵扣的规定,税法上有税收优惠,但是这个优惠也是暂时性的。
那我是在哪一张表上面填写这个呀?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