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可以这样开具
老师好,我想咨询下,如果我司提供原材料辅料给加工商加工,加工商提供原材料主料以及技术开发做成品,开成品票给我司。然后我们再把成品卖给第三方。这种情况我司跟加工商签订合同要如何签订。
老师,我公司是贸易公司,在生产企业代工,签订的是销售合同,合同注明了结算方式即原料+加工费+损耗。因对方企业有供应商及原料准入系统要求,所以部分原料我方提供(这部分原料发票对方不好入账)对方以实际结算价开具成品发票给我们。想问下老师,我们可以拿代工开的成品票和手中原料票吨位和金额叠加下当成成品对外开票销售吗?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委托化工企业帮我们加工化工原料,我们出产品技术和部分原材料。受委托方出部分原料和人工,设备等,这种按13%还是6%收委托加工费呢
我司一般纳税人,有生产,有加工,只开加工费出去,这种情况我进来的原材料是否可以抵扣,然后抵扣后加工费结转用这个原材料可以吗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材料公司,采购了一批钢筋原材料,然后给工厂加工,工厂给我开了加工费的发票,那么晚这批成品的成本是原材料加加工费的合计吗?
不用开成产品名称+加工费吧
同学,你好 这个都可以,最主要是和对方协商
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祝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