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 你们协商好
老师好,我刚接了个一般纳税人卖厨房电器的,主要是在在商场卖的的,我公司从厂家进货,拿到商场卖,商场卖出了一台,我们就给商场开了一台的发票,这月的进货专发票都是样品,各一台的,问题:1-我家是一般纳税人,是否有收入了,就得按税负交增值税?税负多少阿?刚开业就卖了一台 ,不赚钱,可否不交增值税,我是否把进项发票都认证了,因为认证后,进项大于销项不用交增值税, 2-我家9月开出的发票,我在十月那期结束前可以认证发票8月的进项发票,但属于是九月属期的认证 发票吧?3-有收入了开出发票了,那分录怎么做正确?因为是让商场卖,商场还收百分之五的回扣,,发票我看是开给商场的,并且商场还预付了20万, -4-老师你帮我看下下面的老板发给我的卖出这套电器的明细,老板说商场搞活动本来我家卖的价钱一共是4780元,商场说给顾客200优惠券,实际我家收到顾客的钱是4580元,再给商场百分之五的回扣,商场还要我们再给商场200元,说是他们搞得活动,老板说为何,要给商场200元,老师这是怎吗回事,以后再有同样活动,我们该怎么定价格合适? 5_老师根据我发的图片,和4-上面说的,分录怎么做啊!十分感谢
老师们,我在一家家族企业工作,2020年7月入职的,这家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属于工程检测服务行业,我这半年时间里已经把这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都提出来并写出了财务管理制度,但问题是这个公司现在租的是个人住宅楼,所以财务部与结算部合在一个房间也是为了对账方便,可财务总监是老板的亲侄子,却是一个非会计专业的人,而且他不止监管财务部结算部,还有其他科室,他是按照自己的那套方式主要负责与挂靠我公司的那30几个人的结算,这么多年公司已经换了3任会计了,问题就是出在这所谓的财务总监上了,他的做法让各方面的账很乱,内部人员预支出去的钱无人及时要票,累计现在近600多万的预支款,好多都联系不上,既要不来钱也要不了发票,于是他就找外挂人员或者自己内部比较信任又没有买社保和交个税的人大量地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承担税金,让后把钱转给这些人再让他们转到出纳那边就是所谓的内账
老师,我们总公司在东莞,然后苏州成立了一家分公司,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的,目前没有开票收入,目前一直做零报税收入,我想如果一直零报税的话,是否会有税务风险,因为分公司他不具有独立运营的能力,他主要的工作是协助有一些售后的工作再处理,然后所有的回款销售开票都是由总公司开出去的,目前工资的话也是在总公司支付,分公司有买社保、公积金,我想问一下,如果后续的话,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开票给总公司开服务费发票六个点,然后这样是否合理?分公司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来缴税?因为我们总公司的话是高新科技企业,他是否也能够享受到总公司的政策呢?
老师,我想问您几个问题,就是,我们公司是一个体育服务公司,然后,前几天在外地做了一个比赛活动,然后,就是涉及到了一些住宿费和餐费,对方是把钱打给了,把所有的款就住宿费和餐费全部打给了我们,然后我们只是帮他们代付一下就。店,但酒店那边儿给我开了一个住宿费和餐费的发票,这个正常来说我们是,就是这个我们是算是我们的实际发生,就是我觉得我个人觉得是成本,所以我不知道能不能计入到成本里边,住宿费和餐费,或者这样?我该怎么入账?
老师,您好!我们新店现在还没有成立,但是要做一场活动。整套营业执照、税务都没有的。现在让老店代做这场活动,发票、合同、付款,都是和老店走的。然后最后新店的厂家收到老店这套手续后,把钱以车款返利的形式给到新店。有补充协议:写的是因为新店未成立,老店代做活动。这样合适吗?老店要收回花费的钱,是不是给新店开个服务费或者市场推广活动的发票,就可以了!
老师您好,去年交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退了一些回来,怎么做分录呢?
四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已计入无形资产并在四月开始摊销,五月缴纳印花税和契税可以计入土地原值一并进行摊销吗,税费摊销从四月开始还是五月开始。
房产税计税基础,按照不含税合同金额是吗,如果合同金额是200万不含税,就是200乘以税率吗,每个季度都是这样报吗
老师,您好!我们单位是收报废车的!有的报废车是0元收购!客户之所以卖给我们是为了得到补贴!我们0元入库的车,怎么记账?
老师我想问一下,小企业报财务报表,本期数按什么来填的
老师看 第一张是销售 第二张是购进,因为这个购进的发票是统一一次性开进来 金额大 销售的时候是慢慢卖出去的呀 所以进货得价格就高 销售的单价就低 那我结转成本怎么结转?
老师,麻烦帮我看下,这个电子税务局的提示,我核对了和我利润表里面的数是对的上的。
老师,您好!如果我们这边有员工欠银行钱,如果我们公司发工资给他,我们公司有没有受影响?
怎么绑定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税三方扣款协议,有没有步骤
老师,麻烦这个题给我讲一下吧,没有看懂,讲的越细越好
老师,这个在税务上合理合规合法吗?
同学你好 1.合同与协议:确保老店与新店厂家之间的合同或协议明确、详细地规定了活动的内容、费用、返利方式等,以避免未来可能的纠纷。关于新店未成立而由老店代做活动的补充协议也应明确、具体,并尽量得到新店厂家、老店及新店未来可能的负责人的共同认可。 2.发票与付款:老店为活动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应开具正规的发票,发票内容应与实际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相符。付款应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进行,避免任何形式的非法资金转移。 3.资金流转:车款返利作为资金流转的方式需要确保合法合规,避免涉及洗钱或其他违法行为。新店在收到返利后,应确保这笔资金用于合法的经营活动。 4.税务问题: 老店在开具发票时,应确保税务处理正确,避免未来可能的税务纠纷。 1.新店在收到返利后,也应对这部分资金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 2.新店成立后的处理:新店成立后,应尽快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确保合法经营。对于之前老店代做的活动及资金流转,新店应与新店厂家、老店进行清算,确保账目清晰。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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