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的话,是除以2的,没错,一年不除以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
甲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税)。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税4.53万元(80÷(1+6%)两者相比降低了房产税税负4.61万元,降低了增值税税负2.08万,租货改仓储”表面上看是一项纳税筹划方案。从防范纳税风险的角度分析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
甲企业2021年年初拥有房产的原值共计3000万元,企业占地30000平方米。2021年发生以下业务: (1)3月从乙单位购入土地1000平方米,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价款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土地当月交付使用。 (2)5月从丙公司购置仓库一栋,仓库占地500平方米,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交易价格1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书,“固定资产”科目记载原值为1200万元。 (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原值的扣除比例为30%,房产税税率1.2%,契税税率4%,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20元/平方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 要求:计算甲企业2021年度应纳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老师,社保刚开户,领导让我把他的按6000申报,这个在哪里弄呀
小规模纳税人,经营销售海产品水母,可以开发票给个人吗?需要备注什么吗
发票项目名称开错了,是红冲了再开吗?怎么处理?
老师 请问法人怎么样在手机上的电子税务局做实名认证呢?
老师,您好,这个结转增值税的地方听不懂,请问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做两次结转?第一次和第二次结转的目的分别是什么?
打一折销售等打折销售是否会比成本价少,怎么理解
跨境电商申请退税是不是比较难?因为他没有进票。
老师现在红冲1月份的发票,之前是税收编码错了,是开个和之前一样的错的税收编码的负数发票吗?再开一个正确的吗?
老师,请问一下怎么样才能评为A级纳税人哇
发出原材料委托别人加工,加工完货收到了,当月加工费发票未收到,怎么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