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的话,是除以2的,没错,一年不除以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
甲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税)。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税4.53万元(80÷(1+6%)两者相比降低了房产税税负4.61万元,降低了增值税税负2.08万,租货改仓储”表面上看是一项纳税筹划方案。从防范纳税风险的角度分析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
甲企业2021年年初拥有房产的原值共计3000万元,企业占地30000平方米。2021年发生以下业务: (1)3月从乙单位购入土地1000平方米,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价款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土地当月交付使用。 (2)5月从丙公司购置仓库一栋,仓库占地500平方米,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交易价格1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书,“固定资产”科目记载原值为1200万元。 (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原值的扣除比例为30%,房产税税率1.2%,契税税率4%,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20元/平方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 要求:计算甲企业2021年度应纳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有人给我打钱显示到账时间会不会到
为何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能抵扣,销项税为何不能抵扣?
老师,同一个物料,采购员一会委外加工回来的,一会外购直接买回来的,可以共用一个品号?我核算成本都懵了,那物料进销存我怎么区分,委外进销存我怎么区分。是不是要建两个不同的品号的
请问收入类(益)不是增加是借,减少是贷吗?为什么方宁老师会计分录(2)时间18:06的视频中又说广益类收入增加是贷减少是借
老师,子公司支付母公司往来款12万。我是子公司的会计,请问我这边做账是挂其他应收款-母公司,还是挂其他应付款-母公司?还是说,这两个科目,挂哪个都行?
税务师涉税法律,今年第九章债法的变动情况是哪些
老师,我想问下是小规模升为一般纳税人年收入超过500万,说的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还是含的呢?
钢管进项规格27给客户开销项规格26.7,这样可以吗,
房产中介,公司是小规模的,法人以个人名字签的收购合同(不是以公司名义收购的,款也是法人私户转的),从房东手里收购房子但是产权没过户,收购之后公司完成装修,装修好了再卖给客户(如50万收购房子精装修后卖70万)这类业务有哪些税收风险,是否有能够合理规避税务问题的方案
钢管进项规格27给客户开销项26.7,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