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稍等我算算

下列各项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说法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年满2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B对于子女教育的扣除可以选择由一方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60个月D纳税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为纳税人家庭整体提供了纳税筹划空间。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综合所得高的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这样可能会抵减夫妻双方整体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方案一: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总扣除方案二: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太太扣除请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筹划
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为纳税人家庭整体提供了纳税筹划空间。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综合所得高的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这样可能会抵减夫妻双方整体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方案一: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总扣除方案二: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太太扣除请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筹划
(20分阅读理解公司总经理林总2021年税前工资薪金收入300000元,兼任A公司独立董事收入20000元,全年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为40000元;林太太任职于一家早教机构,2021年税前工资薪金收入为260000元,出版早教绘本取得稿酬收入12000元,全年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为30000元。2021年其家庭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如下:(1)林总有一兄弟,父亲年龄65周岁,母亲年龄59周岁,身体康健,与其兄弟约定平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林太太为家中独生女,父亲年龄64周岁,母亲59周岁,身体康健。(3)林总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今年5周岁,上幼儿园,女儿刚满一周岁。(4)林总夫妇在北京没有住房,每月支付房屋租金5000元。(5)林太太去年开始自行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年保费支出3600元。(6)林太太于今年5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请结合上述情况,对林总家庭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目前有两种筹划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总扣除。方案二: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太太扣除
周婷2023年有两种获得综合所得的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从杭州三味食品公司获得税前工资收入共计150000元(含加班费10000元),业余出版专业书取得稿酬20000元。方案二:放弃加班减少税前工资收入10000元,增加写作时间,相应的稿酬收入增加10000元。周婷2023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共计36000元。此外,周婷2023年中奖10万元,并拿出其中1万元捐给红十字会。计算不同方案下周婷2023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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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由周亮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周亮的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24000 - 35000 %2B 12000 = -9000(由于不能出现负数,所以周亮应纳税所得额为0) 李红的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专项扣除 = 100000 - 16000 = 84000 方案一合计应纳税所得额 = 周亮的应纳税所得额 %2B 李红的应纳税所得额 = 0 %2B 84000 = 84000 方案二:由周亮和李红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周亮的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一半 = 24000 - 35000 %2B 12000/2 = -5000(由于不能出现负数,所以周亮应纳税所得额为0) 李红的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一半 = 100000 - 16000 %2B 12000/2 = 86000 方案二合计应纳税所得额 = 周亮的应纳税所得额 %2B 李红的应纳税所得额 = 0 %2B 86000 = 86000 方案三:由李红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周亮的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专项扣除 = 24000 - 35000 = -11000(由于不能出现负数,所以周亮应纳税所得额为0) 李红的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100000 - 16000 - 12000 = 72000 方案三合计应纳税所得额 = 周亮的应纳税所得额 %2B 李红的应纳税所得额 = 0 %2B 72000 = 72000 综上,三种方案下的应纳个人税所得额合计分别为:84000元、86000元和7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