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单位使用就是上面的分录哦,车位所有权属于公司,是要交房产税的
6.珠江公司赊购一批材料,材料价格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3%,材料按实际成本法核算,材料已验收入库珠江公司开出一张面值为13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要求编制(1)珠江公司购货时,(2)到期付款时,(3)如果到期不能支付这笔款项,由银行先行支付的会计分录。(单位为万元)7.201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636万元(价格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6万元)购入一项无形资产(商标权)。该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请编制购买无形资产和每月摊销的会计分求。(单位为万元)8.2021年12月1日,B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机器一台为生产车间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900万元,增值税款117万元,以银行存款付讫。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请编制购买固定资产和每月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单位为万元)
感谢老师,老师小规模纳税人9月份购买了一个冷柜当天付款并收到普通发票12000,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12000,可以在10月份直接全部折旧摊销吗,借管理费用折旧费12000贷累计折旧12000?如果不能全部折旧摊销那么要减5%残值后按几年摊销呢?第二个问题单位固定资产19万,已经计提了18万,请问做账时还接着计提吗,直接计提到19万,还是应该有留多少残值就不再计提折旧了呢?第三个问题单位租房每年付五万租赁费,于10月付款,借管理费用租赁费5万贷银行存款5万?就不用按月摊销一年了是吧,还是借预付账款5万贷银行存款5万,然后11月份开始借管理费用租赁费4166贷预付账款4166,每月都一样摊销一年?
老师请教下,现在公司购买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个政策不太懂 比如公司2月买了一辆车25万,我账务上2月份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25万 3月份借:管理费用 折旧25 贷:累计折旧25万吗
1.分录: 借 固定资产 -车位 进项税(简化) 贷:银行存款 2.次月计提折旧(年限20年) 借 管理费用 贷 累计折旧 3.如果购买的是地下停车位,每年还需要缴纳房产税。请问老师,单位要计划购买车位,如果是购买的地下停车位,单位使用,上面的分录是否正确呢?谢谢
一、购买的有产权证的车位,用途:专门用于单位员工停车使用的情况下; 1.分录: 借 固定资产 -车位 贷:银行存款 2.次月计提折旧(年限20年) 借 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 累计折旧 3.如果购买的是地下停车位,每年还需要缴纳房产税。请问老师,如果取得的是专票,是把进项税的金额并入固定资产原值,还是说不含进项税的金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原价,进项税不用勾选就成。
公司没开票,能报个税人吗?十月底才开票
有电脑账可以不做手工账吗?
报季度所得税,发现上季度的报表报错了(当时自动提交显示是0直接提交了,没看表内容)现在报第三季度我发现第二季度的表数有问题,但是都是亏损的,我还用去改第二季度的表吗?也没什么影响
老师,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供应链企业,给大学食堂供应鸡蛋。大学食堂那边要专票,那我这边也可以开具鸡蛋的专票吗?主要是鸡蛋是免税的,可以开专票吗?
投资了一个充电站,建设了充电桩,进行对外充电服务,并注册了个体工商户,提供对外充电服务过程中,费用收取有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电费,一部分是服务费,现在有客户申请开具发票,税收编码选择哪个编码合适一些,电费和服务费需要分开行开具吗?是否可以合并开具? 另外我这边场地和变压器都是都租赁的房东的,对方没有提供发票,我这边开票是否还需要取得进项发票?如何取得?
4月买的固定资产,因为没有取得发票没有入帐,请问可以填写资产卡片使用日期为4月,补提之前折旧吗?折旧补提的金额只会体现在9月账期吧?
销项35220.67 勾选了21943.33已经退税,剩了了增值税免抵13277.34如何做账?迷糊了
老师,我问下我们和客户用货物抵账。是不是还是要把所有货款发票开了,后面客户抵账的货款再给我们开票,相当于我们采购他们的?
老师,Excel表里一共有6张表,最后一张表是汇总表,最后一张汇总表的金额怎么设置公示可以自动汇总前面表的合计数
银行存款偿还其他应付款分录怎么写
请问如果购买地上车位,就不用缴纳房产税了吧
请问这个折旧次月,是按照购买发票的次月吗?还是入账的次月、还是开始使用的次月,还是合同约定交付车位的日期的次月。
您好,地上车位要也交房产税的。 是入账的次月,什么时候用只有我们自已知道,账上判断就是入账的下月
请问老师,如果取得的车位没有产权证,只有使用权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您好,那不需要的,所有者交房产税
请问老师,买来用做老板停车或者员工停车,管理费用-二级科目福利费吗?然后专票的进项也不能抵扣、请问进项直接进固定资产原值吗?
您好,是的,不能抵,价税合计入账 刚才我的回复,我要给您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无明文规定,如辽宁政策: (1)对地下停车位产权属开发商的,其长期出租或销售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按租金收入从租征房产税,如一次性收取费用的,按年征房产税; (2)对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人防办的,人防办收取费用符合省局《关于暂免征收地下人防工程房产税的批复》(辽地税函[2011]183号)规定的,免征房产税,不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人防办按收费标准缴房产税; (3)开发商将产权属人防办的地下停车位长期出租或销售地下车位使用权的,属转租行为,不征房产税。
这个政策指地下,请问地上呢?购买方拥有产权的呢?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您好,一样的,就是表达无产权的,开发商(所有者)按从租来交房产税,不是我们有使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