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一般而言,只要不违反正当程序原则,就属于“程序轻微违法”的情形。所以凡是未对原告依法享有的听证、陈述申辩等重要程序性权利产生实质损害的程序违法,均属于“程序轻微违法”。 “重要程序性权利产生实际损害的程序违法”,主要包括:(1)未依法举行听证;(2)未遵守回避原则;(3)作出不利行政行为时,未听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等。

老师,问下就是这月没生产产品,但是以前期间的一些生产成本或者制造费用 这月怎么入账?会计分录是什么?
老师,公司的车辆租赁出去的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是13% 小规模1% 是吗?
法人手底下的车怎么过户到咱们现在的公司名下 可以走实缴流程吗
郭老师郭老师有空接问题吗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有限合伙企业,公司的合伙人有个人也有公司,个人和公司分别把投资款打进了公司账户,我需要申报印花税吗?
老师,工资一般是会计算还是出纳算
老师:25年的工资,公司没钱,可能到26年发放,个税已在25年申报,所得税算哪年的成本
老师 租房费计入长期待摊是收到全额发票才可以吗?
老师,想问一下,我代帐了一个个体户,每次登录电子税务系统,都需要验证码,这样每次都要等客户发码过来,这样感觉很麻烦,请问有没有解决办法?
请问明年已确定支付的费用,但是目前对方还未开票,可以预提出来吗?
我是问的划线这两处我在文中没有找到啊?
划线部分是列明“程序轻微违法”规定的3种情形,不是和文中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