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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形成的资本化支出,为什么会产生应纳税差异,资本化支出,不是导致资产增加了吗?只是税法上的摊销方式不同,我的理解是,他们有可能是应纳税差异,有可能是可抵扣差异,可做题时,一做就错,请老师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2024-06-19 16:0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6-1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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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6-19 17:26

所有涉及研发费加计扣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都是永久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以为加计扣除永远导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不会发生转回,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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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041 追问 2024-06-19 17:47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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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6-19 18:35

不客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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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为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但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08-13
请您稍等,我来看一下问题
2021-05-28
这块,老师认为也是永久性的差异。
2023-01-30
同学你好 解答: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这句话说明,虽然是自己开发的无形资产,但是已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已经“费用化”处理,其计税基础为0,并没有单独确认无形资产。 常见的例子,就是企业的研发技术和自行培育的品牌(商标)。特别是典型的企业的品牌(商标),在商标注册和商品、品牌的应用中花费的各种费用,尤其商品、品牌的价值跟企业日常巨额广告宣传是分不开的,比如国内或全世界知名的品牌、商标都是经常花费巨资进行广告宣传的,但是这些广告宣传费,都是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进行税前扣除,不会确认为“无形资产”。 会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亦是如此,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商标、品牌等也不会确认为“无形资产”。 无论是会计核算或税务处理都是“费用化”处理的,但是却可以实实在在的形成“无形资产”,所以会形成账外的“无形资产”。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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