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 理由: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中,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为 2 人,不足 3 人,且有 4 名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通过了投资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

甲公司于2018年自无关联第三方购买乙公司18%股权,乙公司为从事铝士矿资源开发、开采的非上市公司,乙公司的其他两位股东|公司和K公司分别持有其41%的股权。乙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经代表超过1/2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表决通过,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进举产生。公司和K公司分别有权派出2位董事,甲公司有权派出1名董事。实际上,乙公司的董事全部由|公司和K公司派出,甲公司未对乙公司派出董事。甲公司认为,其对乙公司的投资末超过20%的份额,故将对乙公司的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021年1月,甲公司提议召开乙公司股东会,并于1月31日对乙公司派出1名董事2021年1月,甲公司提议召开乙公司股东会,并于1月31日对乙公司派出1名董事1.试分析甲公司变更对乙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甲公司当年及以后的利润和财务状况将产生哪些影响。2.试分析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或依据。3.试分析甲公司2021年对乙公司增派董事的动机。
甲公司于2019年以增资的方式入股丙公司,丙公司为一家以机器人独有技术为核心,致力于数字化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的高科技公司。丙公司原为H公司的独资公司H公司掌握着丙公司的核心科技及客户资源,2019年丙公司因快速发展产生了资金缺口,而甲公司十分看好丙公司未来的前景,故对丙公司进行投资,投资后甲公司持有丙公司18%的股权份额。丙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丙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经代表超过1/2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表决通过,丙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表决通过,丙公司的董事均由H公司派出。甲公司认为其对乙公司的投资未超过20%的份额,将对丙公司的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021年1月31日甲公司又以7000万元价款自H公司受让了丙公司2%的股权,至此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的股份由18%增至20%,但甲公司仍无权在丙公司的董事会中派出董事。甲公司认为自2021年1月31日开始能够对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对丙公司的投资均改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甲公司投资乙公司、丙公司前期,两家公司均有一定程度的亏损,但自2020年开始,两家公司均开始实现盈利。1.试分析
甲公司于2019年以增资的方式入股丙公司,丙公司原为H公司的独资公司H公司掌握着丙公司的核心科技及客户资源,2019年丙公司因快速发展产生了资金缺口,而甲公司十分看好丙公司未来的前景,故对丙公司进行投资,投资后甲公司持有丙公司18%的股权份额。丙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丙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经代表超过1/2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表决通过,丙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表决通过,丙公司的董事均由H公司派出。甲公司认为其对乙公司的投资未超过20%的份额,将对丙公司的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021年1月31日甲公司又以7000万元价款自H公司受让了丙公司2%的股权,至此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的股份由18%增至20%,但甲公司仍无权在丙公司的董事会中派出董事。甲公司认为自2021年1月31日开始能够对乙公司及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对乙公司的投资以及对丙公司的投资均改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甲公司投资丙公司前期有一定程度的亏损,但自2020年开始公司开始实现盈利。
甲公司于2019年以增资的方式入股丙公司,丙公司原为H公司的独资公司H公司掌握着丙公司的核心科技及客户资源.2019年丙公司因快速发展产生了资金缺口,而甲公司十分看好丙公司未来的前景,故对丙公司进行投资,投资后甲公司持有丙公司18%的股权份额。丙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丙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经代表超过1/2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表决通过,丙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表决通过,丙公司的董事均由H公司派出。甲公司认为其对乙公司的投资未超过20%的份额,将对丙公司的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021年1月31日甲公司又以7000万元价款自H公司受让了丙公司2%的股权,至此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的股份由18%增至20%,但甲公司仍无权在丙公司的董事会中派出董事。甲公司认为自2021年1月31日开始能够对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对丙公司的投资均改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田公司投资丙公司前期有一定程度的亏损,但自2020年开始公司开始实现盈利。1.试分析甲公司变更对丙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甲公司当年及以后的利润和财务状况将产生哪些影响。
甲公司于2019年以增资的方式入股丙公司,丙公司原为H公司的独资公司H公司掌握着丙公司的核心科技及客户资源.2019年丙公司因快速发展产生了资金缺口,而甲公司十分看好丙公司未来的前景,故对丙公司进行投资,投资后甲公司持有丙公司18%的股权份额。丙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丙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经代表超过1/2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表决通过,丙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表决通过,丙公司的董事均由H公司派出。甲公司认为其对乙公司的投资未超过20%的份额,将对丙公司的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021年1月31日甲公司又以7000万元价款自H公司受让了丙公司2%的股权,至此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的股份由18%增至20%,但甲公司仍无权在丙公司的董事会中派出董事。甲公司认为自2021年1月31日开始能够对乙公司及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对乙公司的投资以及对丙公司的投资均改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田公司投资丙公司前期有一定程度的亏损,但自2020年开始公司开始实现盈利。试分析甲公司2021年增持丙公司股权投资比例至20%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