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的,自知道之日起90内需要行使撤销权,过了90天不行使,撤销权就灭失了,不能再行使了 当时人一直都不知道撤销事由,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这5年内哪天知道了撤销事由,在90天内都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如果过了5年,权利就灭失了,5年后知道了撤销事由也不能行使撤销权了
这个上面不是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是由之日起一年内,后面跟一个重大误解是90日内,意思是除了重大误解是90日之外,其余的都是一年内是吗?还有上面说了,是一年内最后面又有一个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个和上面不冲突吗
1、2019年3月1日,李元芳问狄仁杰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李元芳将于同年6月1日前归还,但到2020年1月1日李元芳仍未还钱,于是狄仁杰于1月8日催要欠款,李元芳表示两个月后绝对归还欠款。4月15日,狄仁杰再次到李元芳家催要欠款,但已人去楼空。2022年9月1日,狄仁杰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于是当天准备乘坐地铁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前一班地铁竟然发生爆炸,导致唯一一条通往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前一班地铁竟然发生爆炸,导致唯一一条通往法院的道路毁损,无法通行,直到9月5日,道路才重新接通。于是狄仁杰在9月10日去法院提起诉讼。9月30日,李元芳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表示,借款时间已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有效期,该借款无需归还。问:(1)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各个节点应该如何认定?(2)李元芳拒绝还款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2、某罐头厂委托李某采购鲜桃五千斤,李某在采购过程中认为批发商的货品质优价廉便与其签订了订购一万斤的合同。李某回厂后向厂子汇报了合同内容,厂领导考虑到如今市场对桃罐头的需求量猛增,可以增产一些便未予拒绝。三日后,批发商如约供货到位,而市场的需求量却出现了骤减。于是罐头厂以
甲在乙商场购买多种商品,其中一个智能手机配件,由于商场将价格签放错位置,甲将实际价格为199元的手机配件误当作99元将其购买,到家后发现付款价格为199元,随后到乙商场要求退货,与乙商场交涉未果后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该手机配件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甲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 )。 A.90日 B.60日 C.30日 D.1年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债权人撤销权 答案解析 :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问题:重大误解可撤销期间为一年的情况是?
下列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撤销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效 B.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请求权,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C.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并非所有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 D.撤销权应依诉行使,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 E.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正确答案 : C,D 【知识点】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 (1)选项A: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选项B: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 问题:B 就缺在后面一句话吗?没有相对人同意就错了?考试会这样考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请求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自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 A.90日内 B.1年内 C.5年内 D.60日内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问题:请问什么时候用“知道”,什么时候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老师好,请教问题:公司注销后,银行公户还能用吗?后续业务尾款能打进和转出吗?谢谢
请问老师,个人开咖啡店,需要工商联审吗
老师,您好,股转的印花税是不是不交个人也得申报
财务制度 采购的岗位职责 销售的岗位职责 财务的岗位职责要怎么写喔
法人从公户上支走的备用金也需要在年底返还么?
老师您好,我是广东省肇庆市的考生,今年报考了中级会计考试,已经报考成功,缴费成功了。那是不是代表我有资格考试呢,会不会要考后审核呢?我问过当地的财政局,财政局回复他们也在等通知,告诉我既然报考成功了,就去考试~我是莫名其妙啊!
老师请问下,补提去年的盈余公积怎样做会计分录?
老师好:想咨询下,合伙企业季度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合伙人的分配比例,是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填写吗?还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目前实缴出资比例与协议约定比例不同,一般按照哪个在系统里维护?
广东的话,报名成功了,然后到时候考试通过拿证的时候还需要再审一次,再需要单位盖章出证明吗?
老师,分公司跟总公司购货,付了预付款,但是分公司不营运了,总公司发货是发给了子公司(在分公司当地重新注册的子公司),请问这个该怎么处理解决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