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则按照劳务费账务处理
老师 建筑工程公司 从挂靠的公司开完发票 给甲方送去 款未付 那这个建筑公司怎样处理账呢 等甲方付款后 挂靠公司收取管理费 这个建筑公司又怎样处理账呢?
建筑业被挂靠公司账务处理 如200w项目 管理费20w 转挂靠公司180w 被挂了公司成本怎么处理 付给挂靠公司的180w 都做成本?公司自己还有固定开支
请问老师,挂靠建筑公司做工程,挂靠公司如何做账呢?被挂靠的公司不止一个,然后工程项目有10多个。
老师。房建筑挂靠,挂靠方支付他们管理人员的工资时,对方提供工程管理服务费发票,建筑公司(被挂靠方)怎么做账务处理
老师,建筑公司,有个挂靠的项目,从公司支付工人的工资,这账务处理怎么做呢?
你好我们是商贸公司,成本过高税务,税务局让我们写说明,请问有模板吗
老师,您好!有一个客户,款项已付,货物已到公司,只是发票未开,做资产负债表的时候,月末暂估要提现在资产负债表里边吗?
老师我们厂是砂石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已经停产二个月了,昨天在做申报时忘记做资源税零申报了,今天申报可以吗?有什么大影响?
基于经济订货扩展模型进行存货管理,若每批订货数为600件,每日送货量为30件,每日耗用量为10件,则进货期内平均库存量为( )。 A、400件 B、300件 C、200件 D、290件 老师这题怎么解
老师,新接手的建筑公司会计,申报汇算清缴年报的时候,把工资薪金这一栏的内容填错了,把开劳务发票的金额也加上了,到导致税务局和个税端的数据对比。有差。专管员问我“核实一下是否不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正哪头,是否产生调增、产生税款滞纳金。赶明天回复我一下”,咋办还能更正吗,老会计教我填的,科目挂的太乱了,早知道按照个税系统报了,我看政策说,可以3年内有几次线上更正的机会,
你好,我是做珠宝玉石加工及销售的,经营范围有加工和销售等范围,我所了解到加工应缴纳消费税百分之十,销售一个季度有免税二十或三十万,那我如果有销售货品出去开了销售商品发票,在免税额度内,我还需要按加工税缴纳税费吗?
这道题也没说甲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啊,为什么c也是对的,还是说税控系统这里有什么特殊规定?教材上也没有啊
老师,新接手的建筑公司会计,申报汇算清缴年报的时候,把工资薪金这一栏的内容填错了,把开劳务发票的金额也加上了,到导致税务局和个税端的数据对比。有差。专管员问我“核实一下是否不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正哪头,是否产生调增、产生税款滞纳金。赶明天回复我一下”,咋办还能更正吗,老会计教我填的,科目挂的太乱了,早知道按照个税系统报了,我看政策说,可以3年内有几次线上更正的机会,
中级财务管理,老师为什么这里非付现成本是五年不是六年?
个税app员工工资申诉是先到税务局,税务局联系单位吗
与公司还没有签订合同,项目实际负责人提供了工人按手印的工资表,然后公司从对公账户给他们每个人发放出去的
那你们是别人挂靠了你们公司,你们公司收取管理费的形式对吧 这种形式在法律层面是不合规的,所以你们账务处理只能视同分包处理,那么你们支付的工人工资就视同是支付的劳务费,计入你们的成本中,后续收到的甲方款项视同是你们的收入,后续将收到的钱减掉支付的工人工资,减掉你们应收的管理费及税金,差额支付部分也是计入你们的成本
对对对,程序就是这样,可是账务处理做“劳务费”不是应该取得劳务发票么?工资表不能做”劳务费“吧?
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农民工工资发放不需要提供发票。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对所有劳务公司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定期报送建筑施工工地的劳动用工花名册及工资表。这意味着,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不需要开具发票。 不过这种总归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建议你们在和挂靠单位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约定清楚各自的责任,并确保保险的缴纳是否齐全
老板的意思就是不让对方开具劳务发票,不与劳务公司挂钩的形式了,按职工方式发放人工费
不是按照职工方式发放,就是按照劳务费的形式发放,可以不用取得劳务发票的 如果你按照职工的方式发放,那么你们还需要缴纳社保
那这种情况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呢?
而且,老师,你发的那个政策规定里说,需要劳务公司实名制管理和签订合同,这种,这些工人并不是劳务公司的,是直接与项目相关联,这又怎么处理呢?
账务处理是直接计入你们公司的成本中,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让挂靠公司把这部分金额含在内一起开票给你们,这样你们就只是代付工资
如果他们不代开发票,怎么处理能把风险降低呢??
我准备在自然人所得税端申报工资薪金
既不让对方开发票又不签订正式的职工劳动合同,那就必然是有风险的,很难说其他办法能把风险降低
在实际工作中,我接触到的被挂靠单位,基本上都是对方会开具发票的,做为被挂靠公司的分包支出
不开票,就得让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申报个税?这样就风险小是吗?
那你们还得承担社保公积金哦,不然对方一告一个准
是呢,之前大点的项目我们都是让劳务公司开劳务发票,即使住建部要求建筑公司代发农民工工资,也是要发票的,可是这个项目比较小嘛,老板就说不开劳务发票了,让他们做工资表
公积金都没缴纳,一个没有,我的都没有,老员工
好吧,法外狂徒,哈哈,不过财务都是尽可能将风险提示,最终决策者还是公司领导
针对这个项目工期比较小,买了项目团体工伤险,现在已经从对公账户发放这些工人的工资,项目负责人已经把工资表提供给财务了,现在要怎么处理呢?
风险最小的处理方式就是被挂靠单位提供发票,你们做为代付方,或者按照劳务发放,但是你们是想做为工资薪金的方式发放,工人人数应该也不少吧,短期内一下子员工人数变化幅度大,容易引起注意
挂靠方的个人,他工人人数也不多,10几个如果按劳务方式发放,我按劳务费申报他们的个税,或者按工资薪金申报,申报他们的个税,用工资表做账务处理,哪种方式可行风险小呢?
按照劳务费申报个税,更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