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 是什么问题呢
请问,我是一个一般纳税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公司,平时的销售业务实际情况是,收入先到第三方账户,其中开普票会开给不同的公司,我公司收款需要从第三方平台提现,第三方公司会转到我公司账户,销售分录应该怎么做?
买别家公司的二手机器双方需怎样的税务链。税率多少
当月购买的青年鸡产鸡蛋的。是当月计提还是下月计提?计提分录怎么写?
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减值摊余成本怎么计算?
社保年报是什么时候申报。
老师你好 我们公司的支付宝冻结了 需要提供这些凭证,老师,您感觉哪种凭证相对来说最好搞呢?
社保年报在客户端怎么做,什么时候做。
25年2月份成立的公司。注册的时候认缴出资信息,认缴出资时间是25年2月20日。认缴出资的时间是注册的当天。注册资本这部分钱我需要什么时间?要实缴完毕。
老师好,我们是房产公司,我们为了销售房子,租了一个销售展位,我们付的租金和展位的管理费,我应该计入到什么科目?
老师你好,小规模确认收入时,是这样写分录吗?收到货款3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9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季度确定免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看下我的图片回答哈
在您所假设的情况中,乙在借款期间内直接通知保险公司将赔偿金给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存在一定争议的。 虽然抵押权设立后抵押物损毁,抵押权在代位物上继续存在,但通常情况下,在借款合同未到期且甲未明确表示无法履行债务时,乙直接行使抵押权可能不符合担保物权的补充性原则。 然而,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请求就代位物优先受偿。如果保险公司将车全额赔偿 40 万给乙,而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金额小于 40 万,乙应当按照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乙只能就 30 万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受偿,剩余部分应当返还给甲。 例如,如果甲乙之间约定的借款利息为 5 万,那么乙可以在 35 万的范围内受偿,剩余 5 万应当返还给甲。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乙不能直接拿走全部的赔偿金,而应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行使抵押权。
对呀,那这第二条所说的给付义务人向抵押人给付保险赔偿金,抵押权人无权要求给付义务人重复向抵押权人给付保险赔偿金,但是在给付义务人给付保险赔偿金之前,抵押权人可以通知给付义务人向抵押权人给付保险赔偿补偿金 加黑下划线部分所说的不就错了吗?应该怎么去理解
同学你好 这段话可以这样理解: 当抵押关系存在时,如果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并产生保险赔偿金,给付义务人(通常是保险公司)最初应将保险赔偿金支付给抵押人。 在给付义务人已经向抵押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之后,抵押权人不能再要求给付义务人重复支付这笔赔偿金给自己。 然而,在给付义务人还没有向抵押人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前,如果抵押权人及时通知了给付义务人,那么给付义务人应当按照抵押权人的通知,将保险赔偿金支付给抵押权人,而不是抵押人。 举个例子来说,比如甲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来借款。房子买了保险,后来房子因火灾受损,保险公司要赔付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还没把钱给甲,这时乙通知了保险公司把钱给自己,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把钱给乙。但如果保险公司已经把钱给了甲,乙就不能再要求保险公司给自己再付一份钱。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避免出现重复给付和可能的纠纷
朴老师看下我的问题哈,新的提问哈
好的,稍等我看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