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单独设立账套进行核算。 分公司单独设账套的好处在于能够清晰地反映分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进行独立的财务分析和管理。分公司发生的费用可以在分公司账套内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入账,例如: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在期末,总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会将分公司的财务数据纳入其中。 但如果分公司的业务规模较小、业务活动相对简单,也可以将分公司产生的费用直接入账到总公司账套下面。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设置明确的明细科目来区分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费用,例如: 借:管理费用——总公司 借:管理费用——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等 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要综合考虑分公司的业务规模、管理需求、财务人员配备等因素。如果选择将分公司费用入账到总公司账套,需要注意准确区分和核算,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例如,如果分公司发生了办公费 1000 元,在分公司单独设账套的情况下,分公司账套的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若在总公司账套中核算,分录可能为:借:管理费用——分公司——办公费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老师,我的问题有点长,请耐心看,我们是物业公司,注册地是丛台区,并在丛台区管理了一个小区,在复兴区管理了3个小区,以前税一直在丛台区报。复兴区税务不愿意,让我们在复兴区成立分公司,复兴区这3个小区的税在分公司复兴区报。我们分公司独立核算,扣税的账号直接用的总公司的。老板不让重新开户。分公司有收入肯定得有对应成本,我愁的慌,原来的人员该怎么弄?一共19个人,有10个人是复兴区这3个小区的,都是原来跟总公司签的合同,分公司和总公司的1月个税都还没有申报。老师,我说的是所谓的外账,您懂得。老板想这样做:这10个人的社保在总公司申报发放,工资在分公司申报。用相应缴费凭证做到分公司账上,这样可以吗?不然的话,分公司还要重新开社保户,老板嫌麻烦。
我总部公司新设了独立核算的异地分公司,开立了银行账户,该地员工需要缴纳社保公积金,无业务无开票,均由总部签订合同开票,拨款社保公积金、工资、日常备用金等; 请问老师: 1、该分公司日常记账报税是否有必要在异地设置代账或财务或出纳岗位?还是说交由总部记账报税就行呢? 2、该分公司是否修改为非独立核算更为合理? 2、如果修改非独立,日常是否就不需要报税、申报报表、登记账簿了呢? 辛苦老师解答!
之前有问过一些老师关于工伤赔款的,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公司帮员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赔款。社保局把款项打给公司,公司还给员工。但是实际中也会有这样子的情况,公司明明帮员工买了社保,员工发生工伤但是不去社保局帮员工申请,而是企业自行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就是企业直接给员工报销的意思。针对这种情况,老师说可以入账,做福利费,既然这样,我有个疑问,要不要交个税呢?
老师:我想问下,总分公司合并纳税,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总公司接单,所有员工都是在总公司名下发工资,但是在各个分公司当地给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缴费都是总公司划款,分公司没有其他费用。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做账啊?
老师,请问我在外省设立了一个分公司,用于缴纳当地员工社保,当地税局咨询到可以用分公司名义缴纳社保和申报个税,直接绑定总公司的银行账号,那这种情况分公司产生的费用如何入账,是要直接入账到总公司账套下面,还是要再单独设立账套呢?
@董孝彬老师,刚好找到会计分录。
老师,这个是11月30完工,,什么时候开始摊销呢
员工安排在外地工作,算出差吗?公司租的房子,住宿费怎么入账
老师您好,这个分录该怎么去解释呢
老板要说他往年有实缴,但是都到其他应付款里了,让调账: 让全体股东签老板实缴协议,决议,投资款确认书, 需不需要写情况说明或者在协议里,注明老板往年,那些银行打款是投资款,并把这些银行明细与回单附后面,再让全体股东签字?
老师好,建筑行业小规模纳税人扣除分包款的适用条件;简易计税必须采用3%的税率吗?如果开1%的发票,是不是就不适用简易计税?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操作是需要去银行的吗?
老师好,小规模是在适用简易计税的方式下才可以减分包款还是小规模就可以减分包款,如小规模开1%的发票,还适用简易计税预缴税款吗?
无形资产当月减少要不要计提摊销,怎么和Aideepsick不一致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信息表去哪里查询?
老师,那我入账方式跟我税局那边登记的核算方式有勾稽吗,我税局分公司登记了一般纳税人,核算方式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是我实际业务确实很简单,这样的条件下,我入账可以直接入到总公司账套下面嘛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