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丧失而采取的法定措施。比如按照规定的期限提示承兑、提示付款,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拒绝证明等。如果持票人未进行这些必要的操作,就可能导致其对特定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丧失。 关于未记载被保证人的规定: 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商业交易中的常见情况和票据的流转特点。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在承兑后承担了主要的付款责任,所以将其作为默认的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是票据的最初责任人,所以在未明确被保证人时,将出票人视为被保证人。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追索: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票据上的被保证人追索。一般来说,被保证人的偿债能力越强,对保证人越有利。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被保证人和票据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未记载保证日期时,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保证期限的计算通常是从出票日开始,具体的保证期限根据票据的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而定。例如,对于汇票,保证期限可能是汇票到期日起的一定期限内。但具体的时间长度需要依据相关的票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票据类型来确定。

甲和乙买卖货物,甲开出一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乙后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丁为乙的保证人,丙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二十天后甲的开户银行A进行了承兑,情况如下。 1.如果开票时甲盖的是合同专用章,此时票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乙后面的背书,保证,承兑等行为是否还有效,同时背书附条件,保证附条件,承兑附条件等条件是否有效?票据到期了,持票人持票还能收款吗? 2.如果开票时盖的是预留在银行的财务专用章,后面的背书,保证,承兑盖的章是合同专用章,那么此时背书,保证,承兑等行为是否有效,同时背书附条件,承兑附条件,保证付条件等条件是否有效。 3.如果保证,承兑,背书某个环节不符合规定,如背书有问题,承兑有问题,保证有问题,后面的被背书人还能否找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进行追索?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货物,千2022年4月1日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I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甲公司的开户银行A银行,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B银行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丙公司受丁公司胁迫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该票据赠送给戊公司,戊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善意的庚公司。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2)B银行未在票据上记载被保证人的,视谁为被保证人?
2021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3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戊公司欲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利。回答下列小题。1、谁是该汇票的被保证人?2、乙公司未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是否有效?票据是否有效?为什么?3、戊公司向乙行使追索权的截止日期是?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的商业汇票,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进行了签章并记载“保证”字样,同时在票据上记载A银行为被保证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可向丙公司提示付款 B.如A银行的承兑章不符合规定,丙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C.如A银行的承兑章被伪造,丙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D.如乙公司因被A银行拒绝付款而向丙公司追索,丙公司付款后可向甲公司、A银行追索 问题:D选项不懂? 不是可以追索的吗?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
@朴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票据上记载的特定债务人的债务不存在,表现为:对特定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因持票人未进行权利的保全而丧失。 权利的保全啥意思? 背书行为①被背书人名称(可以被背书人补记?);②背书人的签章。 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为何这样规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找谁票据上的被保证人追索、还是找合同上的被保证人? 被保证人是谁,对保证人比较有利? 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这时候保证是出票日起算多久?
老师,请问一下 我去超市买东西,要求开发票,为什么他什么都卖但只能给开米面粮油?
老师你好,boss直聘的招聘费,计入什么费用啊
我们投资公司投资对方公司持股20%,打款给对方公司全部资金打投资款还是分投资款和资本公积
老师你好,自助打印回单手续费360元一年,这个能计入手续费吗
老师,刚入职场感觉在财务共享中心一个办公室五十几人,很难交到真心朋友,出了校园,也不知道在国企哪些人是有关系有背景或者内心到底是什么样的角色
老师好,我是一家私立门诊,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参与社保报销,请问开具电子发票的税率应该如何选择?
普通合伙人中可以是法人,有限合伙企业中也有法人企业,他们的区别在哪里?
请问老师,我是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预交增值税,是用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核算,那这个科目核算的预交增值税月末必须转入应交税费—应交税金科目吗? 预交的附加税直接用应交税费科目借方余额表示预交。 以上的预交税账务处理正确?谢谢
农产品取得发票时开的是大类比如蔬菜,但我们开给客户需要开具明细比如青菜,土豆等,这样的话税务进销匹配会有风险吗?
公司有个工作室,平常拿来招待和聚餐用的,都是自己买菜自己做的那种,像这种情况买菜自己开发票拿来公司报销除了发票还需要什么凭证吗
托收承付(1)结算起点——每笔金额起点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为1000元)。 新华书店系统为1000元啥意思? (2)①②③④怎么也叫预付卡? ①是啥意思?
关于新华书店系统的结算起点为 1000 元,意思是在新华书店系统进行托收承付结算时,每笔交易的金额起点是 1000 元,而不是通常的 1 万元。 对于您提到的(2)中的①②③④,它们被称为预付卡,是因为它们都具有预付卡的一些特征,即先付款后消费。 ①“仅限于发放社会保障金的预付卡”,这类预付卡的用途特定,仅用于发放社会保障金,虽然有其特殊性,但从形式和功能上仍属于预付卡的范畴。 例如,某些地区会为领取社会保障金的人员发放专门的预付卡,资金提前存入卡中,用于特定的社会保障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