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丧失而采取的法定措施。比如按照规定的期限提示承兑、提示付款,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拒绝证明等。如果持票人未进行这些必要的操作,就可能导致其对特定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丧失。 关于未记载被保证人的规定: 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商业交易中的常见情况和票据的流转特点。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在承兑后承担了主要的付款责任,所以将其作为默认的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是票据的最初责任人,所以在未明确被保证人时,将出票人视为被保证人。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追索: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票据上的被保证人追索。一般来说,被保证人的偿债能力越强,对保证人越有利。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被保证人和票据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未记载保证日期时,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保证期限的计算通常是从出票日开始,具体的保证期限根据票据的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而定。例如,对于汇票,保证期限可能是汇票到期日起的一定期限内。但具体的时间长度需要依据相关的票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票据类型来确定。

2020年2月19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两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c公司为付款人,公司在汇票上签章做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乙公公司单位记载但未记载背书日期,E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时c公司以其所欠公司债务只有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E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不太理解这道题说的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两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 怎么能签发两个月呢?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是到期日起十日啊 谢谢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货物, 于2021年4月1日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1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甲公司的开户银行A银行,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B银行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丙公司受丁公司胁迫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该票据赠送给戊公司,戊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善意的庚公司。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最迟付款是几月几号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货物,千2022年4月1日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I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甲公司的开户银行A银行,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B银行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丙公司受丁公司胁迫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该票据赠送给戊公司,戊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善意的庚公司。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2)B银行未在票据上记载被保证人的,视谁为被保证人?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货物,千2022年4月1日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1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甲公司的开户银行A银行,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B银行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丙公司受丁公司胁迫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该票据赠送给戊公司,戊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善意的庚公司。分析下列小题(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哪些持票人可以享有票据权利?(2)该票据应当提示付款的最迟时间是哪天
2021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3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戊公司欲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利。回答下列小题。1、谁是该汇票的被保证人?2、乙公司未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是否有效?票据是否有效?为什么?3、戊公司向乙行使追索权的截止日期是?
老师,有个客户突然走了,公司需要注销,他是小规模公司,是2021年成立的,他这些年有开票出去,没有成本票回来,利润有160多万,请问这种注销的话是需要补很多税吗?
采矿权直接转让VS公司股权转让哪个更划算
老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有啥区别
老师,是金店,期初建账怎么建呢?需要知道哪些数?有一个总公司,底下三个分店,总公司采购给各个店调拨,我需要建4套账
老师,1个外国客户,汇美元时钱打入到我们的外币户,汇港元时钱打入到我们的人民币户,应收是不是设2个,一个是收美元的一个是收港元的?
矿权过户,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要交哪些税
老师,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就和小规模公司一样做账了是吗?
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项商品,合同价款为2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1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A、B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0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A商品和B商品构成两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即转移给客户,分摊至A商品和B商品的交易价格分别是400元和1600元。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纳税义务于取得收款权时产生。 要求:对做甲公司相应的账务处理。
老师,二手车经销公司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及增值税计算有什么要点
老师,是金店,期初建账怎么建呢?需要知道哪些数?有一个总公司,底下三个分店,总公司采购给各个店调拨,我需要建4套账
托收承付(1)结算起点——每笔金额起点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为1000元)。 新华书店系统为1000元啥意思? (2)①②③④怎么也叫预付卡? ①是啥意思?
关于新华书店系统的结算起点为 1000 元,意思是在新华书店系统进行托收承付结算时,每笔交易的金额起点是 1000 元,而不是通常的 1 万元。 对于您提到的(2)中的①②③④,它们被称为预付卡,是因为它们都具有预付卡的一些特征,即先付款后消费。 ①“仅限于发放社会保障金的预付卡”,这类预付卡的用途特定,仅用于发放社会保障金,虽然有其特殊性,但从形式和功能上仍属于预付卡的范畴。 例如,某些地区会为领取社会保障金的人员发放专门的预付卡,资金提前存入卡中,用于特定的社会保障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