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收款金额÷(1%2B1%) 增值税=收款金额÷(1%2B1%)*0.01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如果季末减免税结转实际免除的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费减免

尊敬的纳税人,按照《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政策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您本期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小微企业标准(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下同),您可以先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如您本期不含税销售额超过小微企业标准,请将本期1%征收率对应的不含税销售额按照2%计算应纳税额减征额--------------------刚才申报增值税看到这个,但不是季度45万吗?改成30万?
老师,请问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开普通是免征增值税的,那如果需要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给我们,是征收1%的增值税的,他们对于这个征收的1%需要由我们承担这是合理的吧。
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增值税我知道是每季度不超过30万,免增值税。然后按照经营所得累进税率表,起征点是每年30000. 可是 咨询税局专管员,又说月不超过30000.季度不超过90000免税,这个又是什么意思?这个又是什么政策依据,是针对查帐征收个体户,还是核定征收的个体? 完全搞不清。往老师解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税【202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请您准确核算适用情况,享受税收优惠。 老师这个文件是说增值税专票,季度不超过30万也可以减免是吧?还是说普票可以免?文件里啥也没说专票还是普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税【202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请您准确核算适用情况,享受税收优惠。 老师这个文件是说增值税专票,季度不超过30万也可以减免是吧?还是说只有普票可以减免,文件没说清
老师,我6月份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厂房1栋,原值750万,转投资性房地产1栋,原值750万,合同签订84个月,3个月免租期(6,7,8)三个月,每月房租10万,3个月一交,我在6月份分摊确认收入,6月份应该交哪些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分别是什么
老师,股权转让,受让方国籍,怎么填写
老师,公司进入清算期间,公司的注册资金还没有实缴怎么办?
具体的问题是,原材料用辅助核算。进项发票里头的发票配件名称大概有三四十种。结转成本的时候,我可以按定额成本法,这可以算出数额的。但是结转的时候,辅助的原材料怎么结转??还是说就不用结转?直接有数额就行?那库存原材料的数量怎么算?
老师您好,什么情况下变动成本要考虑变动销售成本和变动管理成本呀
那我想开这些内容的话,名称要怎么 修改一下会合理一点。
个体户可以作为股东控股公司吗?
老师,麻烦问下分红款只计提出来,没有实际发放,需要申报个税嘛?
电子税务局交社保是不是社保一个吗医保一个吗能不能医保和社保只刷一个码
老师,我要报名中级会计师,但无法进入操作界面,显示暂无数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