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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好意思一直在开会。刚看到您的回复。接上一个问题(1)我们的地下车库和储藏间,都是没有产权的,只有使用权,但是这部分会卖产生收入,那这两个需要计入可售面积总额,进而进行分摊除了土地成本以外的开发成本么?

2024-07-25 17:0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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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17:09

如果地下车库和储藏间会产生收入,那么就需要分摊成本的,至于怎么分摊就有讲究了,比如说测算下到底是要多分摊进地下还是少分摊进地下,如果是少分摊进地下那就可以不仅仅是土地成本了,比如说园林绿化这些都是可以不分摊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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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41 追问 2024-07-25 17:13

老师,我没理解,您说的如果少分摊进地下成本就可以不仅仅是土地成本,还有园林绿化?我没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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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41 追问 2024-07-25 17:14

老师我的意思是,这个图片里,地下车位,就是没有分摊土地成本,但是分摊了其他的开发成本。这样对不对?是否合理?

老师我的意思是,这个图片里,地下车位,就是没有分摊土地成本,但是分摊了其他的开发成本。这样对不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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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5 17:20

就是如果你们项目是想少分摊进地下成本就可以不仅仅是扣除土地成本,还可以扣除园林绿化,因为地下不分摊 园林绿化的成本也正常。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分摊是有很多操作空间的,你说的这种没有分摊土地成本,但是分摊了其他的开发成本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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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41 追问 2024-07-25 17:30

好的老师,这个问题我明白了。我还想问,我们公司是没有单独核算,幼儿园,售楼部,换热站的成本。那后期这些成本如何分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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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41 追问 2024-07-25 17:37

我们公司从领导到财务都不太懂房地产,所以财务上,账面只有这几个大项的数据,没有更明细的数据了。所以我是想问,如果上述的这些配套没有单独核算过,能不能按这种方式分配?

我们公司从领导到财务都不太懂房地产,所以财务上,账面只有这几个大项的数据,没有更明细的数据了。所以我是想问,如果上述的这些配套没有单独核算过,能不能按这种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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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5 17:37

售楼部是临时建筑吗?如果是的话,幼儿园,售楼部,换热站这些都可以视作公共配套分摊后再按照面积分摊到可售和自持物业上 售楼部如果不是临时建筑,而是可以产生收入的会所,也有产权后期能交易的这种就需要自己分摊成本,后期成本不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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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41 追问 2024-07-25 17:42

幼儿园和换热站是公共配套。按下图的操作进行二次分摊么?

幼儿园和换热站是公共配套。按下图的操作进行二次分摊么?
幼儿园和换热站是公共配套。按下图的操作进行二次分摊么?
幼儿园和换热站是公共配套。按下图的操作进行二次分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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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5 18:15

对的,就是这样,配套是先正常分摊成本,后续再二次分摊到可售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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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41 追问 2024-07-25 19:25

明白了。老师,还有最后两个问题(1)收入成本确认时点是什么?办理竣工备案?统一交房?(2)利息一般什么时候停止资本化?是和确认收入成本一个时点么?停止资本化后所以的利息费都费用化,岂不是利润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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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5 19:30

一般是交房的时候确认收入,但是向税务局申请也是可以在竣备的时候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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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5 19:31

竣备之后停止利息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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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41 追问 2024-07-25 19:49

好的,谢谢老师,今天辛苦您给我解答这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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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6 08:49

不客气,祝你平安喜乐步步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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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41 追问 2024-07-26 08:58

老师,不好意思,我还是想问一下,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时点,可以和税务局申请按竣工的时点,也可以是交房的时点。那一般选哪个时点怎么去判断呢?判断的考虑因素一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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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6 09:02

因为常规的地产操作都是根据交房,根据拿到的交房确认单或者交房通知书的快递单据做为结转收入的证明附件,但是因为有些房企可能存在软交房等特殊情况时,可以像税务局申请按竣工的时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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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41 追问 2024-07-26 09:03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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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6 09:07

不客气,祝你平安喜乐步步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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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下车库和储藏间会产生收入,那么就需要分摊成本的,至于怎么分摊就有讲究了,比如说测算下到底是要多分摊进地下还是少分摊进地下,如果是少分摊进地下那就可以不仅仅是土地成本了,比如说园林绿化这些都是可以不分摊成本的。
2024-07-25
你好,同学。 你现在达到自用状态 就转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了。不是必须等到证下来的。 直接是按你销售面积的土地去扣除,填写扣除附表申报集控室。 是按可售面积分摊 处理。
2021-05-18
学员你好,需要计算,老师12点左右回复你
2021-11-15
同学您好,生产产品非材料成本可以通过在产品和产成品的产量来生产。比如在产品约当产量为10件,产成品产量为5件,分配率则是材料成本除以15
2021-11-13
你好同学,您是在研究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筹划么,此处的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是指,按照合理的分摊依据如建筑面积等来确认分摊每个房产相关的利息费用 2.您理解的负债筹资是对的,也包括民间企业间的借贷,权益资本的理解也是对的,分析资金来源主要是为了确认其是否属于利息费用,且该利息费用是否可以扣除 第三个问题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品房,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5%和10%,其支付的地价款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我们针对利息支出为90万元和70万元两种情况进行筹划(假设该利息支出为可分摊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并未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首先计算扣除的利息支出差异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十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2B1000)×5%=80(万元),其次判断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90万元时,由于90万>80万,所以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共计90%2B(600%2B1000)×5%=170万元,否则只能按(600%2B1000)×10%=160万元扣除,扣税基数将减少10万元而多缴税款;同理,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由于70万<80万,所以应选择第二种计扣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共计(600%2B1000)×10%二160万元,可以多扣除160-(70%2B80)=10万元利息支出,扣税基数增加10万元。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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